南宁市兴宁区自然资源局将于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6月11日对《南宁市鸡村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纵11路、纵24路、横21路片区独立地块详细规划编制》进行批前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
一、南宁市兴宁区自然资源局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查阅网址:http://www.nnxn.gov.cn/rmzfzcbm/zrzyj/。
二、南宁市兴宁区自然资源局规划公示栏(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副楼3楼)。
三、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南宁市凤岭南路3号)。
四、兴宁区纵11路(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旁)。
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按公示内容中的联系方式,将有关意见反映至南宁市兴宁区自然资源局。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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