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烟草专卖许可证持证人停止经营6个月以上未办理停业手续,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现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兴宁区烟草专卖局申请办理停业手续或恢复经营。逾期不办理的,我局将依法收回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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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号码 |
企业名称(字号) |
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经营地址/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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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102151690 |
南宁市三星快捷酒店 |
林庆安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长岗路103号8栋(门店内) |
联系电话:0771-3395542
联系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务服务中心
南宁市兴宁区烟草专卖局(印章)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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