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动态 > 通知公告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关于《鸡村城中村改造项目(C、D级 危旧房屋)第一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及修改情况的公告

撰写时间:2025-12-31 10:05     来源: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鸡村城中村改造项目(C、D级

危旧房屋)第一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及

修改情况的公告

南兴府征补〔2025〕1号

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南府规〔2020〕34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南府规〔2020〕35号)等有关规定,鸡村城中村改造项目(C、D级危旧房屋)第一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补偿安置方案)于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4月5日在南宁市兴宁区政务信息网(http ://www.nnxn.gov.cn/)、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www.nnxn.gov.cn/rmzfzcbm/jiansheju1/)及房屋征收范围内进行了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对项目范围内单位和住户提出的意见情况汇总,主要如下:

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

在公开征求《补偿安置方案》期间,收到被征收户书面意见0份。

二、征收补偿方案修改情况

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和项目实际情况,《补偿安置方案》最终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发布的正式方案为准。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9日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主办

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0771-3290201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问题)

国际联网备案号:45010202000009  桂ICP备11001242号-1  网站标识码:4501020001

桂公网安备 450102020001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