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斗志,进一步发扬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良好局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表彰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其中,兴宁区三塘镇围村村民委员会、广西阿斯古丽餐饮有限公司董事长阿斯亚木·艾则孜(女,维吾尔族)分别获评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近期,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斗志,进一步发扬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良好局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表彰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其中,兴宁区三塘镇围村村民委员会、广西阿斯古丽餐饮有限公司董事长阿斯亚木·艾则孜(女,维吾尔族)分别获评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主办
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0771-3290201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问题)
国际联网备案号:45010202000009 桂ICP备11001242号-1 网站标识码:45010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