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表彰南宁市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兴宁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南宁市伊斯兰教协会3个集体,兴东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原兴宁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李玉碧,望仙坡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赵刘芬,南宁市虹桥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雷竺翠,广西富凤农牧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李羽娜4名个人获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殊荣。
近年来,兴宁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紧围绕“一轴四区五园”发展布局,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九进”活动,3个单位荣获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9个单位荣获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个村(坡)被自治区、国家民委命名为自治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下一步,兴宁区将继续发挥典型标杆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在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中走在前、作表率,为促进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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