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塘镇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理顺监督与被监督关系,促进“哨兵”和“探头”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参加会议“贴身监督”。实行对口联系制度和参加(列席)会议制度,通过直接参加(列席)党组会等重要会议,对扶贫项目事项决策过程进行“贴身监督”。对明显违反决策程序和有关纪律政策的决策事项,明确提出意见。截至目前,参加(列席)重要会议20余次,提出建议10余次。
事项报备“实时监督”。实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扶贫项目信息、婚丧喜庆事宜等报备机制。对发现的部门工作存在失职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要求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党组会议上进行深刻检查,并督查该部门建章立制,以杜绝监督盲区。
事中检查“过程监督”。坚持以日常监督为主、专项检查为辅,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走访等方式,重点围绕扶贫项目事项事前是否申报、程序是否规范、执行是否严格、违规是否纠正等内容开展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开展扶贫项目监督检查10余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扶贫项目各事项决策过程公开透明、民主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