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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撰写时间:2025-12-24 17:25     来源: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序号

事项名称

所属类型

公开内容

公开主体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期限

公开渠道

未依法公开承担责任单位

备注

1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规范性文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物业管理、住房保障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规范性文件内容。

兴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长期

兴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兴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机构概况

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兴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长期

兴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兴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务服务事项信息

政务服务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目录,行使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兴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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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

部门预算、决算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部门预算、决算及执行情况

兴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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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

“三公”经费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三公”经费的开支情况

兴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29号)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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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

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事件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兴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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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

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发布的预警信息和事件应对情况

兴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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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

建筑市场监管信息

其他重点领域信息

公开各类涉及公共利益的政策文件、通知等;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通报

兴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涉及公共利益的政策文件、通知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2)检查正式通报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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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

农村危房改造信息

其他重点领域信息

公开每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制定并公布相关工作实施方案

兴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每年度全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经南宁市人民政府审定通过后1个月内公布,督促各地制定具体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并在确定后1个月内公布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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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评定有关信息进行逐级公示,包括村级民主评议公示、县级审定公示等

确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后及时进行逐级公示


10

招标投标

其他重点领域信息

涉及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检查、培训通知等

兴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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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

执法信息公示


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行政执法决定等

兴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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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法治建设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兴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的通知》(桂法办通〔2024〕6号)

每年4月1日之前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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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

人大代表建议

建议提案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答复的人大代表建议、应当公开答复内容

兴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委员提案公开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89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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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

政协委员提案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答复的政协委员提案、应当公开答复内容

兴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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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有关情况、监督方式等

兴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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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兴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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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7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兴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每年1月31日之前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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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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