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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2026-01-15 10:35     来源:兴宁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南宁市兴宁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兴宁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宁市兴宁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邮编:530023,电话:0771-3290978,传真:0771-329097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5年,本单位按照《条例》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加强信息公开和发布,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有关信息40条,涉及政务公开、通知公告、上级文件等各类信息。

依申请公开。2025年,本单位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出现信息公开案件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机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将保密审查要求贯穿于信息制作、发布全过程,依法依规界定公开属性。专人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网络的建设、管理、维护、更新,信息的采集、编辑、发布等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建设。确保平台栏目内容公开及时、完整、准确,链接正确有效,各类功能完好,为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提供内容保障,确保公开内容无错漏,公开程序合法合规。

监督保障。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检查、更新和维护,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抓好任务落实。本年度按照《条例》规定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未发生违规违纪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工作动态更新频次有待提高。存在部分工作动态未及时同步更新至政府门户网站的情况。二是公开深度有待加强。信息来源较少,部分信息公开的深度化水平有待提高,公开内容有待拓展。下一步,将持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要求融入日常业务工作流程。加强业务学习、完善审核机制、拓宽公开渠道、加强队伍建设培训,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单位无相关信息处理费情况。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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