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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2023-01-31 19:33     来源:兴宁区政务办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南宁市兴宁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兴宁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宁市兴宁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邮编:530023,电话:0771-3290978,传真:0771-3290978)。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兴宁区政务办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坚持以《条例》为准则,在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以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为重点,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及时全面地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22年通过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61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本单位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出现信息公开案件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通过平台集中准确发布政府信息确保所有主动公开信息发布到位。切实做好保密审查工作,要求拟制公文时明确信息公开属性,随公文同步审签,准确把握不予公开的范围,定期对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提供内容保障,确保公开内容无错,公开程序合法合规。

监督保障情况。本年度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力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加强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但基层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工作经验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不足。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学习相关工作法规、政策。严格按规定做好信息审核把关工作,为实现信息公开的新闻性、保密性、实用性和服务性,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完善了相关的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健康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单位无相关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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