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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2024-01-24 11:12     来源: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nxn.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邮编:530023,电话:0771-3290692,传真:0771-3290241)。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通知》(桂政务发〔20213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南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南府办函〔2021136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开展。办公室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2023年通过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9条,其中政策性文件7条,政策解读9条,政策性文件与政策解读均已在网站内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并相互关联,方便群众知晓政策、理解政策。办公室按照政府信息公开送交规定,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文件及目录每两周一次送至“一中心两馆”,方便群众查阅。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办公室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通过平台集中准确发布政府信息确保所有主动公开信息发布到位。切实做好保密审查工作,要求拟制公文时明确信息公开属性,随公文同步审签,准确把握不予公开的范围,定期对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把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公开第一平台。按照网站普查标准,及时规范录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保障网站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及时,网站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五)监督保障

2023年,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同时配备一名信息员,负责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18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办公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度不足、对公文属性定性不够准确、对一些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政府信息公开整体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办公室将通过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整体业务水平。二是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将原有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行不断优化调整并在日常工作中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办公室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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