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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2024-01-26 16:20     来源:南宁市兴宁区应急管理局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现将开展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510条,其中,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30条,通知公告类信息76条,行政许可、处罚和督查检查类信息254条,各类综合信息150条。

   (二)公开申请方面2023年,我局未接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做好规章、规范性文件、政府工作报告、组织机构、财政预决算等重点政府信息公开。经梳理,2023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份,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维护,及时准确全面发布并实时更新平台公开内容,坚持将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并持续开展政务新媒体整合工作,关停了“兴宁应急”微信公众号平台。  

 (五)监督保障方面。2023年,我局依照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和各级部门的考核、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4

行政强制

2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实际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工作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力度,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提升各股(室)的主动公开意识,扩展主动公开信息来源和范围。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实时动态调整公开内容,严格执行信息审查流程,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我局2023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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