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年报 > 政府部门 > 农业农村局

南宁市兴宁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2024-01-26 16:05     来源:南宁市兴宁区农业农村局   

                                         

本报告由南宁市兴宁区农业农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相关政策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兴宁区农业农村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个部分。统计期限为202311日—20231231日。本年度报告通过兴宁区农业农村局网站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宁市兴宁区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邮编:530023,电话:0771—3290770,传真:0771—329699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在兴宁区农业农村局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81条,其中:政务公开63,通知公告类190,政策解读类6条,信息公开类22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接收依申请公开信息有关受理申请,无依申请公开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南宁市兴宁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南宁市兴宁区农业农村局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管理保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了信息发布工作遵循的“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

(四)平台建设情况。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通过兴宁区人民政府网站、兴宁区农业农村局官网等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切实强化我局政府工作透明度,有效保障数据同源、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同时加大上级、本级政府决策公开力度,并以多种形式予以解释说明。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或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经验做法等多种途径,加强相关人员素质的培养和锻炼,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二是加强监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并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的监督,更好地服务政府、社会和群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4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群众需求,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

改进情况: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根据公开事项的不同类别,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深入的梳理和分类,保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促使该项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切实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进一步夯实责任。加强对全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等情况。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主办

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0771-3290201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问题)

国际联网备案号:45010202000009  桂ICP备11001242号-1  网站标识码:4501020001

桂公网安备 450102020001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