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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林业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2025-01-10 17:30     来源:兴宁区林业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南宁市兴宁区林业局办公室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兴宁区林业局门户网站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宁市兴宁区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邮编:530023,电话:0771-3290775,传真:0771-330163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以来,我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29件,主要为采伐公示、执法工作公示、政策法规信息等内容。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兴宁区委、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兴宁区林业局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研究部署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黄佳营为组长,魏华勇唐运标为副组长,工作人员为莫斌庞丽钦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由局办协调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的收集,并及时上网公开,同时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各项工作的准备和落实。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条例》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审议制度等,制定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

根据《条例》精神,参照《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并及时在兴宁区林业局门户网站进行发布。

兴宁区林业局信息公开通过兴宁区林业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由南宁市兴宁区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年度网站运行良好。

(四)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落实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需求还存在差距,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导致信息公开工作被动应付,信息更新不及时;二是公开的信息过于表面化、形式化,缺乏深度和广度,未能充分满足公众的需求。

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改进。是建立统一的信息公开管理部门和规划部署机制,完善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清晰度,确保信息的权威性和可信度。同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管理,做好对发布信息的质量和安全审查,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安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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