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年报 > 政府本级 > 政府本级信息公开年报

南宁市兴宁区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2026-02-09 16:19     来源:兴宁区人民政府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函》(桂数函〔2025〕360号)要求,现公布《南宁市政务服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南宁市兴宁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全文公开(http://www.nnxn.gov.cn/xxgk/xxgknb/)。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兴宁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条例》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2025年,兴宁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兴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2025年主动公开信息累计达1075条,其中:政策文件5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人事信息73条、规划计划29条、数据发布37条、权责清单9条、会议公开25条、财政信息157条、重大项目领域公开19条、公共资源配置领域41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679条。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快速获取信息,并主动公开和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精准性。

依申请公开。2025年,兴宁区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1件,上年结转继续办理1,其中,公开(含部分公开)25件,占比59.52%;不予公开3件,占比7.14%、无法提供13件,占比30.95%、其他处理1件,占比2.38%。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涉及项目拆迁、土地征收、房屋建设等方面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案件7件、行政诉讼2件。

政府信息管理。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公文公开源头管理,规范标注公文公开方式,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发布全流程管理规范,确保信息管理安全有序。专人专职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网络的建设、管理、维护、更新、信息的采集、编辑、发布等工作,提高信息利用效率。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网站普查标准,及时录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加强信息内容的维护和更新,提高网站的易用性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度和满意度。2025年,兴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整体运行良好,网站总访问量462万

监督保障。本年度兴宁区按照《条例》规定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未发生违规违纪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1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19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99

行政强制

5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5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1

0

0

0

0

0

4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8

0

0

0

0

0

1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0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0

0

0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42

0

0

0

0

0

4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2

0

3

7

0

0

0

0

0

0

0

1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兴宁区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问题开展整改并取得成效,但仍有不足。一是政策解读的通俗性、多样性不足,解读的力度和实效有待提升;二是依申请公开疑难复杂件处置能力需加强,面对公众多元需求及职责交叉、敏感信息界定等复杂申请,答复精准度仍需提高。

下一步,兴宁区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案例总结,提升答复规范性。优化政策解读方式,丰富载体、贴合群众需求,强化解读实效。深化公开平台建设,规范发布流程,拓宽公开范围,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保障公众合法权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兴宁区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主办

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0771-3290201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问题)

国际联网备案号:45010202000009  桂ICP备11001242号-1  网站标识码:4501020001

桂公网安备 450102020001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