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宁市兴宁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邮编:530023,电话:0771-3290978,传真:0771-3290978)。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家、自治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兴宁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规定及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完整、准确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兴宁区对政务公开协调机制进行完善,于2017年11月印发了《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宁市兴宁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南兴府办〔2017〕31号),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从组织上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各镇(街道)、城区有关部门也都及时成立(调整)相应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要求各镇(街道)、城区有关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兴宁区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南府规〔2020〕1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20〕163号) 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开展。兴宁区政府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等,根据《兴宁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前进行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公开的信息不发生泄密现象。兴宁区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部门归类存放,定时更新,供群众查阅。同时,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送至兴宁区档案馆、图书馆保存。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兴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包含动态信息)更新信息数目11248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1051条;在兴宁区政民互动平台,共接到问题总数307条(转办25条),回复总数307条,平均回复率为10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兴宁区根据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的原则,印发了《南宁市兴宁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公开程序、审核、职责等制度流程,并在兴宁区政府门户网站上提供了《兴宁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截至2020年底,兴宁区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材料17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兴宁区根据自治区、南宁市的部署,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城区有关部门持续做好统一平台信息整合迁移和网页归档工作,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同时根据2020年政务公开最新要求, 对兴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页面布局、栏目设置进行了规划,页面更简洁明了,信息内容进一步归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检索、下载、数据互联互通功能。方便企业和群众快速获取信息,更好地提供办事服务。利用兴宁区政务微信、政民互动平台、区长热线和《爱上兴宁》等应用终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五)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020年,由兴宁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完成了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并通过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各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进兴宁区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1.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在兴宁区政府门户网站“财政信息”栏目统一公开城区本级和各有关部门的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2020年,累计发布相关信息122条。
2.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在兴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重大项目领域公开”专栏,公开项目批准服务、项目招标投标、项目投资批准结果、项目报建批准结果、施工及质量安全监督、重大设计变更、征收土地等信息。2020年,累计发布相关信息39条。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在兴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专栏,公开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信息。2020年,累计发布相关信息68条。
4.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在兴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专栏,公开脱贫攻坚领域、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教育领域、基本医疗卫生、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信息。2020年,累计发布相关信息186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根据政务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兴宁区主动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等各类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强化审计机关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兴宁区政府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有关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将办理结果在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2020年,兴宁区公开建议提案结果2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3 | 20 | 12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3117 | -2981 | 3497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25 | +30 | 2259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786 | 586 | 889 |
行政强制 | 233 | -25 | 199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8686 | 1240.1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南宁市兴宁区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办公室,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截至2020年12月31日,城区本级共收到17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依法依规进行了受理。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兴宁区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被申请行政复议5件,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3 | 2 | 0 | 0 | 5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兴宁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同时也存在信息量和信息公开覆盖面小、公开手段单一等问题,在信息公开力度、政务服务平台对接等方面需进一步深化、细化。下一步,兴宁区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做好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二是积极配合推进公开平台网上政务服务,贯彻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部署;
三是加大回应社会关切力度,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政策信息,同步安排解读回应,切实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南宁市兴宁区网址为:http://www.nnx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