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南宁市兴宁区委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25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兴宁区政务信息网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宁市兴宁区团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邮编:530023;电话:0771—3290265,传真:0771—3290265)。
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9年,我委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提高团委工作透明度的重要举措,在城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城区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以公开、便民、勤政、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部门年度工作和绩效考评工作的重点。按要求成立兴宁区团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以下简称“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由团委书记任组长,指定办公室1名同志负责有关信息和日常工作的处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推行。积极配合城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城区政务信息网络,作坚持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分析、有总结,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2019年,我委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组织下属各团组织学习了《关于印发<兴宁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范》等城区政务公开工作文件。为保证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条例》规定,我委及时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作进一步充实完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将我委的政务信息按照政务公开、工作动态等方面进行梳理,并分为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等进行分类,重点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梳理,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加强服务意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有效性。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2019年度我委认真贯彻《条例》,及时更新、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对机构设置、主要职能、人事信息等内容,都主动按照法定的时限予以公开,让社会各界和广群众普遍知晓。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根据城区人民政府和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我委组配目录,做好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动态、通知公告、办事指南、政策法规等栏目的更新及维护工作,并积极利用新媒体,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及时发布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责任追究制度 ,我委书记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重点检查制度和职责的落实情况,对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情况
2019年,城区团委围绕团市委和城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对于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我委在信息生成和变更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及时录入到兴宁区政务信息网内,并同步更新在微信公众平台。截止2019年12月25日,我委政务网新增信息数目(包含动态信息)63条,其中工作动态40条,通知公告18条,信息公开4条,政策法规0条,其他信息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不足之处。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主要采取一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在巩固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相关制度,做好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工作。
二是深化和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具体,更加贴近群众的需求。
三是加强对《条例》和有关文件的深入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公开的坚决不公开。
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按照及时便民原则,进一步完善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的有关功能,不断增加信息量并提高时效性,增强公开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共青团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