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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总工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2025-02-14 09:29     来源:兴宁区总工会   


 

2024年,兴宁区总工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严格遵守规定程序和保密规定,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落实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各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相关规定制度完成了各项公开事项。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根据城区工作安排,兴宁区总工会每月不定期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及时收集信息,不定期更新政务网站。总工会安排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务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收集信息。2024年,兴宁区总工会政务公开信息98篇,其中发布工作动态96篇、通知公告1篇、政策文件0篇、信息公开1篇,兴宁工会公开发布信息41篇,内容涵盖困难职工帮扶、职工素质提升、劳动和技能竞赛等多个方面与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切实推进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开透明;并按要求进行了兴宁区总工会财政预、决算公开。二是完善保密审查和更新维护等工作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及时有序推进政府公开工作良性发展。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兴宁区总工会在政府网站上暂未收到来自群众的依申请公开数据。全年,共接到0条网站提交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兴宁区总工会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审核程序进行三审三校,严格审查,对出现错误的文字数据等及时进行更改,每月不定期进行信息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城区政务信息网的作用。及时把政府的重大政策、重点工作、重要活动、重大突发事件以及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公开;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我会政务网站设有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政策法规、信息公开、信访举报等栏目,及时更新维护;同时设有兴宁区政府信息公开热线,供办事群众查询、咨询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兴宁区总工会按照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视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问题:一是信息报送主动性有待加强,发布的政府信息还不够及时、全面;二是工作不够仔细。发布信息存在错别字和错用标点符号。

改进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细化责任分工,落实责任分工,及时有效公开政府信息,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督查;二是进一步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0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兴宁区总工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邮编:520023;电话及传真:0771-3290204)。

 

 

南宁市兴宁区总工会

202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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