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年报 > 人民团体 > 团委

共青团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2025-01-17 15:53     来源:兴宁区团委   

共青团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

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兴宁区政务信息网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共青团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邮编:530023;电话:0771—3290265,传真:0771—329026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城区团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秉承“优质公开”理念,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提高团委工作透明度的重要举措,在城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城区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以公开、便民、勤政、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建设情况

2024年,城区团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部门年度工作和绩效考评工作的重点,成立城区团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办公室1名同志负责有关信息和日常工作的处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推行。积极配合城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城区政务信息网络,坚持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分析、有总结,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2024年,城区团委认真解读相关条例、通知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保证城区团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条例》规定,城区团委及时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进行充实完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将城区团委的政务信息按照政务公开、信息公开、通知公告等方面进行梳理,确保信息公开准确高效;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公文信息从编、审、签、发全流程和各环节管理,做到责任到人,分工到位,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城区团委围绕团市委和城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对于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城区团委在信息生成和变更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及时录入到兴宁区政务信息网。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城区团委组配目录,做好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动态、通知公告等栏目的更新及维护工作,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政府信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城区团委政务网新增信息数目(包含动态信息)96条,其中工作动态81条,通知公告8条,信息公开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城区团委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偶尔出现错别字等不足之处。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领导组织,加强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和专职人员,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工作长效;

二是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主动性和责任意识,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发挥优质政务新媒体的带动作用,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公开的坚决不公开。

三是营造良好氛围。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地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和内容,努力形成青年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做到群众有需求、公开有相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主办

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0771-3290201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问题)

国际联网备案号:45010202000009  桂ICP备11001242号-1  网站标识码:4501020001

桂公网安备 450102020001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