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城市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本年度,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健全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南宁市“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以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规范信息公开的形式,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增强信息公开效果,不断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深入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有序进行。我局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逐渐深化,主要从以下这三个方面加强改进。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21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37条。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三是加强基础性工作。推进局机关提供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决定的解读服务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促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二)优化营商环境,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是行政审批许可信息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南宁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兴宁区城管局官网公示。二是定期梳理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深化“放管服”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做到群众到城管部门办事“最多跑一次”100%全覆盖。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三)落实“双公示”信息归集,不断完善信用修复。我局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格式,编制“双公示”台账,在南宁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为保障失信主体权益,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营造优良信用环境,弘扬诚信传统美德,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等文件精神,对符合申请撤销条件的行政相对人受理信用修复案件,审查行政相对人是否已经主动纠正了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了不利影响等内容,对符合修复条件,向南宁市信用办申请撤销“信用中国(广西)”网站公示信息。对不符合修复情形的,公示期限内不予撤销,并向行政相对人说明理由。根据南宁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量公示信用承诺书的通知》(南信办〔2018〕12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信用承诺书。
(四)加快平台建设,加强政务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硬件的管理,加快城管局官网的建设,同时加强人员管理,对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二是结合实际工作,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责任量化到人,及时对政务信息进行公开、发布。三是对公开信息的合法合规进行审查,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准确规范。
(五)各级各部门围绕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按时公开南宁市兴宁区城市管理局(汇总)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南宁市兴宁区城市管理局(本级)2021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南宁市兴宁区城管执法队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兴宁区园林绿化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兴宁区市政环卫站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兴宁区狮山公园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并且在信息生成和变更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及时录入我局政务门户网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60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42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4.20816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还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仍然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更新内容不够及时、全面等现象,尤其是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等重点信息公开,与广大公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抓落实抓细节工作不够;三是局属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岗位变动频繁,业务能力有待提高。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继续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工作,发挥监察、督查、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作用。二是深入贯彻实施《条例》,深化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注重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的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具体,拉近与社会公众的距离。三是抓好网站建设工作。以便民利民为根本宗旨,尽量满足群众合理需求,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好促进依法行政、服务公众社会的重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南宁市兴宁区城市管理局网站网址为http://www.nnxn.gov.cn/rmzfzcbm/chengguanju1/,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