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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撰写时间:2024-01-16 09:20     来源:兴宁区委依法治区办   

2023年,兴宁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细化任务、压实责任,按照既定的目标有计划、有步骤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在推进城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为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

城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区委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协调各方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城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城区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中统筹谋划。突出“一把手”抓“关键少数”,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城区机关各部门及各镇(街道)等37个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完成述法,推动述法效果转化为工作成果,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二)抓实法治学习教育,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一是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结合主题教育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兴宁建设”专题研讨活动,各单位通过班子学习、专题会议等形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城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常态化,重点围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审计法等内容开展专题学习。二是持续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新提拔领导干部任前法律培训考试,城区5000多名干部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29名新提拔领导干部参加任前法律培训考试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三)服务高质量发展,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政府机构职能更加协同高效。一是持续推进基层综合执法改革,在五塘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加挂消防工作站牌子,增加人员编制,增强基层消防执法力量二是统筹梳理镇(街道)权责清单,编制印发《南宁市兴宁区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实施细则、《南宁市兴宁区乡镇(街道)职责任务清单》,量身打造职责任务清单,推动镇(街道)依法高效履职。

2.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全面梳理行政备案事项,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进行政备案规范化管理。将梳理后的148项行政备案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统一管理,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和企业办事跑动次数。二是深化企业审批业务便利化改革,依托银行网点延伸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推动企业开办“就近能办、多点可办、一次办结”。把政务服务延伸至镇(街道),统一通办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食品经营许可等登记事项,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企业开办审批效能和便利度再提升。优化企业迁移登记,推动企业跨辖区迁移登记改革减少“往返跑”,提交一次申请即可办理,真正做到“进一扇门,办两地事”,实现企业迁移业务办结时间平均节省6天。三是全面推进镇(街道)“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办理事项12000余件。群众办事只需跑一站、只要找一窗、只用盖一章,大力提升群众办事便捷度和满意度。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以法治服务经济稳进提质,建立领导联系服务五大攻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工作机制,及时解决企业问题,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创建招商快速落地机制和招商决策委,以最扁平化决策方式压缩80%以上项目洽谈签约时间,为企业落地提供最优最快的签约服务。二是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各执法单位落实《南宁市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和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提升行政执法行为的“温和度”。三是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城区775项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率达100%,“一次不用跑”事项占比99.87%推动惠企惠民政策精准落地,新增惠企惠民政策52项。建立服务企业“直通车”、企业“办不成事”诉求直达快办机制,畅通政府与企业互动渠道,及时解决企业遇到的难题,企业满意率较高。

(四)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促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化,城区政府制定的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均严格履行制定程序要求,并按照“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要求,及时报城区人大及市政府备案,报备率、及时率及规范率均为100%。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18件,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重大事项坚持清单化管理,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确保决策科学严谨、合法合规。三是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强化法律审核把关,聚焦招商引资、重大建设项目、自建房安全整治等重大决策及重大项目,为城区政府及各部门提供法律意见199件,有力保障依法行政。

(五)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运用信息化平台实时监督行政处罚案件21390件、行政强制案件820件、行政检查案件1751件,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平台录入率达100%开展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评查,以评促改、以评促学、以评提质,助力案卷质量稳步提升、执法行为持续规范。二是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严格审核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城区109参加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完成二批行政执法证件补证换证工作,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持证人数及比例持续上升,确保城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持证亮证执法。三是抓紧抓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重点工作,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开展土地卫片及农村乱占耕地执法,坚决对新增耕地流出情况予以查处整改,确保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耕地目标。四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入开展自建房安全及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行动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那考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入选住建部第一批海绵城市建设典型案例、入选全国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五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等七个方面深挖问题线索32条并全部完成整改,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执法水平。兴宁区拟获评“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交警四大队“一灯一带”、“亮视行动”经验成效获中国长安网、今日头条等中央及南宁市级媒体宣传报道。

(六)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特邀监督员的工作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26件、政协提案86件,办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二是开展政府督查,运用“互联网+督查”等信息化手段,架起政民互通“连心桥”,办理反馈问题54件、留言437件,有力促进群众和企业反映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三是常态化开展法治督察,对城区各部门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情况开展全面督察,对照自治区及南宁市法治建设督察及述法会议反馈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坚持在解决问题中提升工作质效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主动发布各单位政务动态,全年通过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新增各类政务动态1311条、通知公告1041条,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依法办理复议案件,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职责,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55件、受理152件、审结93件,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24件,综合纠错率25.8%。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办理行政诉讼案件64件。二是多元调解工作更加深入。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将“枫桥经验”融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打造具有兴宁特色的“走出去+引进来”多元解纷体系。用好行政争议纠纷“三主动”调解模式,对涉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全部开展调解,多次召开涉企案件调解会,调解成功涉企纠纷12件。通过示范诉讼方式以点带面处理行政争议案件140余件,行政案件受案率同比下降28.44%。发挥“法治优化营商环境巡回法庭”、“非公企业纠纷联合调解中心”解纷优势,参与诉前调解545件,成功化解316件。深入推进“法院+工会+人社+N”劳动争议联合调解机制,采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一次性高效化解27件追索劳动报酬案,帮助追索报酬17万余元。三是公共法律服务更加优质。为基层配强法律顾问,城区80个村(社区)均配备了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789次,办理法律事务127件,参与人民调解案件66件。加大力度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各村(社区)共配备819名“法律明白人”,有效提升基层依法办事能力。深化法律援助惠民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56件,为136名未成年人及5名经济困难受援人提供刑事辩护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中心获评“南宁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称号。

二、存在问题

虽然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比较薄弱;二是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以案释法”的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兴宁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作为、开拓创新,深入实施《南宁市兴宁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抓好年度述法工作,聚焦法治建设薄弱环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大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方案的实施,以法治政府建设中期评成果为指引,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有力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是大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认真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落实,突出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现代化兴宁建设。

三是大力提升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保障措施,健全镇街道)合法性审核机制,发挥好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

四是大力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探索提升宁法治核心竞争力的思路和举措,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取消企业有关差别化待遇和限制竞争行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深化包容审慎监管助力城区经济社会在法治化轨道上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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