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兴宁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消费品市场持续恢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555.35亿元,同比增速14.1%,两年平均增速3.4%,总额和增速位列南宁市各县区第一。
城镇市场占比大,发展慢于乡村市场。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实现513.99亿元,占兴宁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2.6%,同比增速1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实现41.36亿元,同比增速15.6%。
商品零售稳步复苏,餐饮消费较快增长。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额500.01亿元,同比增速13.4%;餐饮收入55.34亿元,同比增速21%。
部分限上生活必需品和升级类商品实现快速增长。在21类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中,有13类商品零售额实现正增长,有10类商品零售额实现两位数及以上的增长,有6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速都在50%以上。其中,饮料类、烟酒类、家具类等生活必需品销售情况较好,同比增速分别为35.9%、52.8%、186.4%。此外,机电产品及设计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文化办公用品类有关升级类商品零售额也实现快速增长,同比增速分别为105.7%、58.7%、53.1%。
线上消费大幅度上升。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和网络覆盖范围的扩大,网上零售对消费品市场的影响日益增强。2021年,兴宁区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速67.6%,占限额以上商品零售额的比重由上年的30.9%提高至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