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城区政府审批,现将兴宁区2026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使用计划予以公告。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给兴宁区2026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以下简称中央和自治区常态化帮扶资金)共计1525万元,其中,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1218万元(含开发式帮扶任务资金1068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50万元),自治区常态化帮扶资金307万元。
资金下达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6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6〕31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2026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开发式帮扶任务)的通知》(桂财农〔2026〕49号)。
具体项目:
一、由三塘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项目
(一)三塘镇四塘社区中兴渠道坛龙段提升改造工程
预算总投资50万元,本次拟安排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40万元,其他资金10万元。
分配资金后该项目资金构成为:预算总投资50万元,其中,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40万元,其他资金10万元。
(二)同仁村六那水库东干渠渠道提升改造工程
预算总投资172万元,本次拟安排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160万元(含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50万元),其他资金12万元。
分配资金后该项目资金构成为:预算总投资172万元,其中,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160万元(含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50万元),其他资金12万元。
(三)创新村那沙坡三面光渠道提升改造工程
预算总投资23万元,本次拟安排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20万元,其他资金3万元。
分配资金后该项目资金构成为:预算总投资23万元,其中,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20万元,其他资金3万元。
二、由五塘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项目
(一)五塘镇两山村中青坡至那剑坡通屯防洪应急道路工程
预算总投资44.52万元,本次拟安排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30万元,其他资金14.52万元。
分配资金后该项目资金构成为:预算总投资44.52万元,其中,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30万元,其他资金14.52万元。
(二)五塘镇四六村三面光工程
预算总投资166万元,本次拟安排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112万元,自治区常态化帮扶资金16万元,其他资金38万元。
分配资金后该项目资金构成为:预算总投资166万元,其中,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112万元,自治区常态化帮扶资金16万元,其他资金38万元。
(三)五塘镇牛头坝引水渠道重建工程
预算总投资18万元,本次拟安排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18万元。
分配资金后该项目资金构成为:预算总投资18万元,其中,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18万元。
(四)五塘镇渠道涵管维修工程
预算总投资137万元,本次拟安排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120万元,其他资金17万元。
分配资金后该项目资金构成为:预算总投资137万元,其中,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120万元,其他资金17万元。
(五)五塘镇西龙村驿上坡渠道排水工程
预算总投资118.38万元,本次拟安排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110万元,其他资金8.38万元。
分配资金后该项目资金构成为:预算总投资118.38万元,其中,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110万元,其他资金8.38万元。
三、由城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的项目
(一)南宁市兴宁区平地村农村公路(林木产业配套路)提升安防工程
预算总投资90万元,本次拟安排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60万元,自治区常态化帮扶资金29万元,其他资金1万元。
分配资金后该项目资金构成为:预算总投资90万元,其中,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60万元,自治区常态化帮扶资金29万元,其他资金1万元。
(二)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路东村产业道路提升工程
预算总投资157.5万元,本次拟安排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106万元(含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50万元),自治区常态化帮扶资金51万元,其他资金0.5万元。
分配资金后该项目资金构成为:预算总投资157.5万元,其中,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106万元(含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50万元),自治区常态化帮扶资金51万元,其他资金0.5万元。
(三)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黄宣村下黎坡至上六坡道路提升安防工程
预算总投资90万元,本次拟安排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60万元,自治区常态化帮扶资金30万元。
分配资金后该项目资金构成为:预算总投资90万元,其中,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60万元,自治区常态化帮扶资金30万元。
(四)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西龙村委路口至覃河林下产业道路提升工程
预算总投资103万元,本次拟安排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70万元,自治区常态化帮扶资金33万元。
分配资金后该项目资金构成为:预算总投资103万元,其中,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70万元,自治区常态化帮扶资金33万元。
(五)南宁市兴宁区太昌村农村公路(甘蔗产业配套路)提升安防工程
预算总投资157.5万元,本次拟安排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106万元(含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50万元),自治区常态化帮扶资金50万元,其他资金1.5万元。
分配资金后该项目资金构成为:预算总投资157.5万元,其中,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106万元(含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50万元),自治区常态化帮扶资金50万元,其他资金1.5万元。
(六)南宁市兴宁区黄宣村农村公路(林木产业配套路)提升安防工程
预算总投资94.5万元,本次拟安排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64万元,自治区常态化帮扶资金30万元,其他资金0.5万元。
分配资金后该项目资金构成为:预算总投资94.5万元,其中,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64万元,自治区常态化帮扶资金30万元,其他资金0.5万元。
(七)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028县道六塘路口至上良路口林下产业道路提升工程
预算总投资211万元,本次拟安排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142万元,自治区常态化帮扶资金68万元,其他资金1万元。
分配资金后该项目资金构成为:预算总投资211万元,其中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142万元,自治区常态化帮扶资金68万元,其他资金1万元。
以上项目预算总投资以最终结算金额为准,其他资金包括其他批次常态化帮扶资金或者多渠道筹措资金。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南宁市兴宁区乡村振兴局,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主楼208室。
联系电话:0771-3306732
电子邮箱:zhenxing@nnxn.gov.cn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12345
附件: 1.兴宁区2026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使用计划分配方案
2.兴宁区2026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使用计划安排表
南宁市兴宁区乡村振兴局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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