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3日项目审批公示
(广西桂旺达塑料有限公司隔热条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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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文文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项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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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政务(生态)兴环审〔2025〕18号 |
广西桂旺达塑料有限公司隔热条建设项目 |
广西桂旺达塑料有限公司 |
批复见附件 |
联系电话: 0771-3290937;
联系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 南宁市兴宁生态环境局;
邮编 530023;传真 0771-329093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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