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兴府干〔2026〕22号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政府机关各部门,政府直属各企事业单位,辖区各有关单位:
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业吉等任免职的通知》(南兴人〔2026〕13号),经2026年5月28日南宁市兴宁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农业吉同志为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局长;
免去陈璟东同志的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局长职务;
免去谷巍同志(女)的南宁市兴宁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中共兴宁区委各部门,兴宁区人大机关各部门,兴宁区政协机关
各部门,兴宁区各人民团体。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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