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兴府干〔2026〕21号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郭凯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政府机关各部门,政府直属各企事业单位,辖区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任郭凯同志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任陈文实同志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任蒋震宇同志为南宁市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免去其南宁市兴宁区朝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任李元哲同志为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人民政府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任罗伟龙同志为南宁市兴宁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
任黄毓根同志为南宁市兴宁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任乔越同志(女)为南宁市兴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任韦统同志为南宁市兴宁区朝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南宁市兴宁区兴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任黎荣新同志为南宁市兴宁区兴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任唐南田同志为南宁市兴宁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二级调研员;
任周远华同志为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人民政府一级主任科员;
任李宗霆同志为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人民政府一级主任科员;
任黄召华同志(女)为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人民政府四级主任科员;
任方家兴同志为南宁市兴宁区民生街道办事处四级主任科员;
免去商淼同志的南宁市兴宁区民生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方杰同志的南宁市兴宁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滕燕新同志(女)的南宁市兴宁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梁家祥同志的南宁市兴宁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谷巍同志(女)的南宁市兴宁区民政局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黄寒阳同志的南宁市兴宁区应急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谢丹同志(女)的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人民政府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覃宏灵同志的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人民政府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黄振刚同志的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人民政府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李先成同志的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人民政府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韦昌政同志的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人民政府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中共兴宁区委各部门,兴宁区人大机关各部门,兴宁区政协机关
各部门,兴宁区各人民团体。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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