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兴府干〔2022〕8号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包海光等同志晋升职级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政府机关各部门,政府直属各事业单位,辖区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包海光同志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一级主任科员;
黄滨同志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投资促进中心一级主任科员;
谢共文同志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村镇建设管理站一级主任科员;
谢纯同志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卫生计生监督所一级主任科员;
徐雄同志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一级主任科员;
韦璇同志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一级主任科员;
蒋晓芬同志(女)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一级主任科员;
叶建文同志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一级主任科员;
邱贵同志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一级主任科员;
张燕同志(女)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民生街道办事处二级主任科员;
梁海河同志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司法局民生司法所三级主任科员;
周卫同志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主任科员;
韦非非同志(女)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三级主任科员;
甘崇辉同志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三级主任科员;
麦珊同志(女)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法律援助中心三级主任科员;
白古松同志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三级主任科员;
覃继顺同志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农业服务中心三级主任科员;
傅柑同志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三级主任科员;
梁晶同志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三级主任科员;
雷健同志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三级主任科员;
陈宁同志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三级主任科员;
潘海波同志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三级主任科员;
潘婷同志(女)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三级主任科员;
范雅珺同志(女)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
廖凤娟同志(女)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
谭明燕同志(女)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
韦云爱同志(女)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
黄彩华同志(女)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李善拾同志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宁亚红同志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劳宇同志(女)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刘文韬同志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土地储备分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韦炳景同志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许汉军同志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唐婉同志(女)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昌福重同志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财政所四级主任科员;
黄忠尉同志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财政所四级主任科员;
李静同志(女)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财政所四级主任科员;
吴静同志(女)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冯创军同志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村镇建设管理站四级主任科员;
邓国金同志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农业服务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韦婷同志(女)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农业服务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黄权勇同志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四级主任科员;
覃婉华同志(女)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雷湘同志(女)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黄海球同志(女)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朱元希同志(女)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何夏敏同志(女)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李金烨同志(女)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徐孝艳同志(女)晋升为南宁市兴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中共兴宁区委各部门,兴宁区人大常委会各部门,兴宁区政协委
员会各部门,兴宁区各人民团体。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