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文旅局:
我单位作为《关于加强公共健身器材维护和管理的提案》(第12.05.062号)的会办单位,经研究,现对涉及我单位的内容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工作进展
根据我局物业管理工作职能,我局主要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小区内公共健身器材进行日常维护管理。我局已指导督促辖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小区公共健身器材管理台账,并加强维护维修工作。
二、存在问题
当前小区公共健身器材数量较少,不成规模,日常维护维修难以聘请专业健身器材维护机构负责管理,出现损坏时多由小区物业公司工程部人员进行临时维修。维修人员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容易出现“越修越坏”“越坏越修”的负面循环。
三、工作建议
建议由城区文旅局牵头,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协助各片区物业小区委托专业健身器材维护机构对小区公共健身器材开展定期维护管理。
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2日
(公开前需经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联系人:卢雨柔,32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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