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南兴司函〔2024〕7号
南宁市兴宁区司法局
关于兴宁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号
代表建议的答复
卢历代表、高丹丹代表、刘婳代表、覃重航代表、覃耀杯代表、唐鼎恒代表、韦庆荣代表、刘斌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贸易企业法律支持力度的建议》(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促进贸易企业高质量发展,兴宁区坚持主动服务,认真履行司法职能,主动对接企业需求,找准促进贸易企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依法保护贸易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贸易企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为贸易企业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将深入企业开展普法列入《2024年南宁市兴宁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督促有关部门重点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二是设立兴宁产业园区(涉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将公共法律服务延伸至产业园区,完善值班律师工作制度,明确法律服务范围,进一步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为城区园区建设和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兴宁产业园区(涉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值班律师和咨询电话:覃耀霆律师,13635139899。三是深入企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引导遇到行政争议纠纷的企业通过法律途径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
二、筑牢防诈反诈坚实屏障。一是兴宁区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依法严惩涉企业诈骗类犯罪,努力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深入分析案件审理情况,细化诈骗防范重点,一方面签订合同前要充分考察项目真实性和对方资质,同时向相关部门核查项目的真假,切勿轻信熟人介绍或保证人担保等口头“承诺”;另一方面要规范企业财务管理,企业运营的资金往来应当通过正当、规范的方式,使用对公账户,不能通过股东或私人账户转账过数;再者企业要定期开展培训学习,加强法律学习,提高防骗防诈能力;还有发现异常应当第一时间保留相关的聊天、转账等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置。二是严厉打击犯罪,兴宁区人民检察院扎实开展“检护质量安全2024”专项行动,办理合同诈骗罪、诈骗罪等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犯罪11件。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等损害企业利益犯罪,共办理6件,其中批准逮捕3人,提起公诉8人。三是开展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线上”“线下”两个阵地同时发力,线上充分运用“南宁兴宁警方”微信公众号和南宁百货大楼、维也纳酒店、邕州饭店等电子屏宣传反诈知识,线下深入三街两巷等开展反诈宣讲,进一步筑牢企业反诈“防骗墙”,不断增强企业职工防骗、反骗、识骗的意识和能力,维护企业合法财产。
三、畅通企业诉求反映和问题解决通道。一是加大法律援助力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律师团队作用,设置咨询电话和值班接待室,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线上、线下为企业职工及家属答疑解惑;另一方面落实应援尽援,依法为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及家属提供代拟法律文书、民事案件诉讼代理及非诉讼代理、劳动争议仲裁代理等法律援助服务,以高质量法律援助服务做好“法援后勤”,让企业职工更好投入工作。二是兴宁区人民法院全力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多方收集促进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司法意见建议,持续优化审判执行办案系统,不断完善民事案件“分调裁审”一站式纠纷快速处理机制,提升办案效率。通过成立法治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专窗、推进繁简分流、创新推进执源治理等模式,切实维护好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公平的司法环境。三是实质性化解涉企行政争议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对调解更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行政复议案件,坚持应调尽调、能调则调;对于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主动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反映企业诉求,推动行政机关优化行政处罚裁量尺度或执行方式。聚焦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加大市场监管、工程建设等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力度,倒逼源头规范涉企行政执法。
感谢你们对我城区法律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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