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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南宁市兴宁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的通知

撰写时间:2019-08-16 16:52     来源:兴宁区农业农村局   

南兴府发〔2018〕3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政府机关各部门,政府直属各事业单位,辖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南宁市兴宁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8日

 

 

 


 

 

 

 

 

 

 

 

 

 

 

 

 

 

 

 

 

 

 

 

 

 

南宁市兴宁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2018—2030年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1

第一节 前言1

一、面临形势1

二、编制背景1

第二节 编制依据3

一、法律法规3

二、规范文件4

三、技术标准6

第三节 目标任务6

一、规划期限6

二、规划目标7

三、重点任务8

第四节 基本原则9

第五节 规划范围10

第二章 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10

第六节 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10

第一条 水域滩涂资源状况10

第二条 自然气候条件12

第三条 水生生物资源状况13

第四条 水域环境状况14

第五条 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17

第七节 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分析18

第一条 水产养殖发展现状18

第二条 区域经济发展方向23

第三条 水产养殖前景预测24

第八节 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26

第三章 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26

第九节 功能区划概述26

第一条 禁止养殖区27

第二条 限制养殖区28

第三条 养殖区28

第十节 禁止养殖区30

(一)禁止养殖区的类型、面积(数量)和位置30

(二)管理措施38

第十一节 限制养殖区39

(一)限养区的类型、面积及位置39

(二)管理措施42

第十二节 养殖区43

(一)养殖区的类型、面积和位置43

(二)管理措施46

第四章 保障措施48

第十三节 加强组织领导48

第十四节 强化监督检查49

第十五节 完善生态保护50

第十六节 其他保障措施51

(一)加强舆论宣传51

(二)提高从业人员的环境意识和综合素质51

(三)强化渔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52

(四)加强政策扶持52

(五)强化安全预警53

(六)加强信息建设53

第五章 附则53

第十七节 规划效力53

附录55

附表1  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汇总表55

附表2  1-1-1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57

附表3  1-1-2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58

附表4  1-1-3乡村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58

附表5  1-2-1景观用水河段禁养区59

附表6  1-2-2风景区禁养区60

附表7  1-2-3保留区河段禁养区60

附表8  1-3-1工农业用水禁养区61

附表9  2-1-1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61

附表10  2-1-2乡村集中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62

附表11 1-3-1 在册水库限制养殖区63

附表12  3-1-1池塘养殖区63

附表13  3-1-2山塘水库养殖区64

 

 

 

 

 

 

 

 

 

 

 

 

 

 

 



第一章    

 

第一节    

 

一、面临形势

《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7年全年,我国水产品产量6938万吨,比上年增长0.5%。其中,养殖水产品产量5281万吨,增长2.7%。我国水产品养殖产量占世界养殖产量的70%以上,成为世界上真正的养鱼工厂。水产品产量增长的同时,也给水产养殖内外环境、食品安全及环境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压力。

二、编制背景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号)提出:“十三五”期间持续推进“两减两提三转”。“两减”即减少养殖排放、减轻捕捞强度;“两提”即提高渔民收入、提升质量安全水平;“三转”即由注重产量增长转到更加注重质量效益,由注重资源利用转到更加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由注重物质投入转到更加注重科技进步。2017年中央1号文件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发布,提出“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其中特别提到“加快推进渔业转型升级。”并具体列出了渔业转型升级的8项内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要求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转方式调结构,进一步完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农业部发布了《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兵团在2018年全面完成《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现代渔业跨越发展的意见》(桂政发〔2014〕39号)明确要求,合理确定可以用于水产养殖业的水域和滩涂,制定和完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建立基本养殖水域保护制度,稳定水产养殖面积。

因此,按照农业部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的要求,科学规划兴宁区水域滩涂,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并按照要求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设定发展底线,稳定基本养殖面积,保障渔民合法权益就显得尤为迫切。

三、目的意义

兴宁区位于南宁市区中北部,总面积为751平方公里。较为丰富的水资源和良好的区位条件为发展兴宁区的水产养殖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兴宁区内有中小型水库16座,总面积8310亩,总库容量为7839.6万立方米。截止2017,兴宁区养殖水域总面积为13635亩。其中,池塘水域面积11040亩,山塘、水库水域面积2595亩。2017年,兴宁区养殖总产量为6088吨。养殖的大宗鱼种主要有罗非鱼、草、鲢、鳙、鲤等,单养特种有斑点叉尾鮰、黄鳝、黄颡鱼、淡水白鲳、光倒刺等,还有少量的山瑞鳖、淡水青虾、罗氏沼虾、南美白对虾等。渔业水面资源和品种资源丰富。

兴宁区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关于渔业发展的文件精神,特编制本规划,以科学利用我区的养殖水域滩涂资源,规范养殖水域管理。形成本区域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总体思路,合理安排产业发展空间,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要生态保护或公共安全“红线”和“黄线”区域作为禁止或限制养殖区,设定发展底线。优化池塘养殖品种、发展循环水养殖及生态养殖。建立与现代化水产养殖业相适应的符合区情的发展布局,促进兴宁区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节  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实施;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12月28日修订;

3)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000年11月26日实施;

4)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2003年9月1日实施;

5) 《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国发〔2006〕9号;

6)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2009年5月1日实施;

7)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2005年4月1日实施;

8)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3月1日实施;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修订;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实施;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实施;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1年1月8日修订;

13) 《广西壮族自治区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1999年9月23日通过;

14)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2010年9月29日修正;

15) 《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17年1月18日通过)。

二、规范文件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1号);

2)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

3)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4)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号);

5) 《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

6) 《农业部关于稳定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的意见》(农渔发〔2010〕25号);

7) 《广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办发〔2016〕152 号);

8)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0) “十三五”农业科技发展规划》;

11) 《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

12) 《全国渔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13) “十三五”渔业科技发展规划》;

14)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工作“十三五”规划》;

15) 《广西现代生态养殖“十三五”规划》;

16)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

17) 《南宁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18) 《南宁市兴宁区水域滩涂养殖规划(2015-2020年)》。

三、技术标准

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2002年6月1日实施;

2)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2014年7月29日修订;

3) 《渔业水质标准》GB 11607-1989,1990年3月1日实施;

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水产制品》GB 10136-2015,2016年11月13日实施;

5)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 192-2015,2015年3月13日实施;

6)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2018年7月1日实施;

7) 《水库鱼产力评价标准》SL563-2011,2012年3月29日实施。

 

第三节  目标任务

 

一、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8年至2030年。2018-2020为近期,2021-2025中期,2026-2030为远期。

二、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规划进一步明确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禁止养殖区布局,引导养殖业逐步完成由传统养殖向池塘生态养殖、净水渔业、庭院生态养殖等绿色生态养殖模式转变,水产品品质、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保护同步提升,水产品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更加合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水产技术推广体系不断完善,打造重点水产品牌,提高全区水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突出抓好优势水产品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和优质水产品配送基地建设,实现“保障供给、提质增效、农民增收、维护生态”的总体目标。

(二)近期目标

通过合理规划布局、严格监管、优化养殖模式等措施,逐年缩减传统养殖规模,控制渔业环境影响。到2020年,全区池塘及山塘水库养殖面积基本稳定,发展绿色、健康、生态养殖。兴宁区年产优质水产品达到6600吨。

(三)中期目标

到本规划的中期,也就是2025年,通过合理规划布局、严格监管、优化养殖模式等措施,逐年缩减传统养殖规模,发展生态养殖,控制渔业环境影响。兴宁区庭院养殖功能区计划可达65亩;兴宁区年产优质水产品达到7700吨。

(四)远期目标

2030年,兴宁区池塘生态养殖面积有所增加,水库净水渔业模式面积及休闲渔业面积保持中期水平,其中庭院养殖面积达到100亩,年产优质水产品8900吨。养殖水域各功能区生态系统健全稳定,渔业生产和基本养殖水域滩涂得到保障,生态化养殖规模和技术水平进一步提升,渔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水产品供给持续增长,养殖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更加显著。

三、重点任务

(一)科学划定三类养殖功能区,优化渔业生产空间

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并标明各区域范围,设定发展底线。保护合法养殖水域,按照不同养殖模式进行分区,优化养殖发展布局,明确产业发展重点,合理安排养殖生产。限期搬迁或关停禁限区内的水产养殖场,并妥善安置相关的渔民生产生活。

(二)加快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确保水产品有效供给

稳定池塘养殖面积,挖掘池塘养殖潜力。发展山塘水库净水渔业,推进以养护为主的增养殖业。拓展庭院养殖。压缩调整资源消耗多、产出低、效益低的养殖方式,大力发展技术先进、产出高、效益高的养殖方式,保证水产品产量稳定增长。

(三)全面推行生态养殖方式,保证水产品优质安全

实施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支持废水处理、循环用水等环保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推广微生物+养殖技术。评估水库净水渔业养殖承载力和鱼类适宜养殖容量,在发展山塘水库渔业的同时保证水体优质、生态良好,实现养殖增值、修复改良水体双赢。形成优质、安全、高效、生态的生态养殖技术,促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

(四)实施养殖水域养护制度,保障渔业可持续发展

切实执行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合理调整养殖布局。加大渔业增殖放流力度,定期评估资源增殖保护效果。组织开展渔业水域污染源普查,加强污染物排放治理。强化渔业资源调查和监测。建立和完善渔业水域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第四节  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

根据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估结果和水产养殖业发展需求,形成兴宁区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总体思路,根据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大纲的具体要求,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制定兴宁区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的具体措施,科学编制规划。

2.坚持生态优先、底线约束的原则。

要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科学开展水域滩涂利用评估,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明确区域经济发展方向,合理安排产业发展空间。要将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保护或公共安全“红线”和“黄线”区域作为禁止或限制养殖区,设定发展底线。

3.坚持合理布局、转调结合的原则。

稳定池塘养殖,发展生态养殖,支持设施养殖向工厂化循环水方向发展,发展庭院养殖和低洼地养殖,实现养殖水域滩涂的整体规划、合理储备、有序利用、协调发展。

4.坚持整体协调、横向衔接的原则。

要将规划放在区域整体空间布局的框架下考虑,规划编制要与兴宁区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同时注意与兴宁区城市交通、港口、旅游、环保等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避免交叉和矛盾,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第五节  规划范围

 

宁区管辖水域滩涂范围内,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发但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全民、集体)水域和滩涂。本次规划范围包括兴宁区境内的河流、山塘水库和池塘。

 

第二章  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

 

第六节  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

 

第一条  水域滩涂资源状况

1.地理位置

南宁市兴宁区地处北回归线以南南宁盆地中心,东经108°18′27″~108°46′30″,北纬22°48′56″~23°06′33″。东南部与青秀区相邻,南部与江南区隔邕江相望,西部与西北部与西乡塘区相连,北部与武鸣区毗连,东北至昆仑关与宾阳县接壤。截止2017年,兴宁区辖三塘、五塘、昆仑3个镇,朝阳、民生、兴东3个街道,下设社区居民委员会34个,村民委员会37个。土地面积751平方公里,总人口32.7万人。

2.地形地貌

兴宁区东西最大距离51.90千米,南北最大距离22千米。地势由东北向西南倾斜,呈缓块状。除北部、东部局部边界分别有海拔400米以上低山—六怀山、高峰岭和狮子岭及少量海拔110米左右二级台地之外,其余区域则地势平坦宽阔。境内最高峰白凿山海拔1006米,位于昆仑镇联光村;最低点安北下排沔,位于人民路北一里社区,海拔70米。

3.河流水系

邕江从兴宁区西南面擦边而过,辖区内最大的河流为横贯四塘、五塘和昆仑镇的沙江河,属邕江一级支流,流域面积为764.5km2,其上分布有四塘江、西云江等四条较大的二级支流(100km2以上)以及数量众多的派生小支流。除沙江河外,辖区内还有三塘江、竹排冲和朝阳溪3条支流过境。辖区内有水库16座,朝阳办1座,三塘镇8座,五塘镇6座,昆仑镇1座。其中,兴宁区国有管理水库7座,村管水库9座。在16座水库中,中型水库1座,小〈一〉型水库6座,小〈二〉型水库9座,总库容达到7839万立方米,有效库容4456万立方米。

4.水域类型

宁区水产养殖类型依水域、区域性质划分,可分为山塘水库、池塘两种类型;依所有制形式划分为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

5.水域面积

兴宁区总养殖水面13635亩,其中山塘水库2595亩,池塘11040亩,分别占兴宁区总养殖水面的19%、81%。

第二条  自然气候条件

兴宁区属亚热带气候,气候温暖,雨量充沛,雨热同季。夏季长,冬季短,无霜期长,除了个别年份春季气温低,天气多变,阴雨连绵之外,大部分年份均能为水生动物的繁衍生长提供有利条件。

1.温度:兴宁区全年平均气温为21.6℃。冬无严寒,最冷月份为1月份,月平均气温为12.5℃,极端最低气温为4℃;夏无酷暑,最热月份为7月份,月平均气温为28.2℃。夏长冬短,春季气温相对较低,多阴雨,持续时间为1个月左右;夏季高温多雨,热季较长,6—9月月平均气温在26℃以上,炎夏午后常有雷雨天气,雨后气温下降。冬季较为干旱,1—3月平均气温在10—17℃左右。

2.日照:全年无霜期在345—360天以上,年平均日照时间为1827小时,日照百分率为41%。

3.降雨量:兴宁区雨量充沛,年平均降雨量1300毫米,每年4月份降雨较多,降雨量集中在5—9月份,月降雨量在200毫米以上,占全年降雨量的65%。

4.水文气候条件对水产养殖的影响分析

兴宁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具有气候温和,日照充足,热量丰富,雨量充沛,雨热同季,夏长冬短等特点,对水产养殖的有利因素有:(1)有利于饵料生物的生长繁殖和有机物质的合成,直接或间接的为养殖鱼类提供饵料;(2)养殖水体能有较为充分的天然水补充,对于提高水位,调节水质,提高养殖产量均有较大帮助;(3)养殖鱼类生长发育时间长,越冬期短,有利于提高养殖产量。

第三条  水生生物资源状况

一、浮游植物

全区水域常见的浮游植物7门57属78种,其中蓝藻门7属,绿藻门22属,硅藻门13属,裸藻门4属,金藻门5属,黄藻门3属,甲藻门3属。以绿藻门、硅藻门、蓝藻门的种类及数量为多,河流水域中以硅藻门为优势种,绿藻和甲藻的生物量少;库区硅藻门含量高,池塘以蓝藻门及绿藻门种类为优势种。

二、浮游动物

全区水域常见的浮游动物有48属61种,其中原生动物11属14种;轮虫类20属28种;枝角类9属10种;桡足类8属9种。常见优势种为:表壳虫、变形虫、砂壳虫、剑水蚤等。

三、底栖动物

底栖动物主要有3门17纲39种,隶属软体动物、环节动物和节肢动物3大类。软体动物以河蚬、螺类、三角帆蚌等为主,环节动物以水丝蚓、四马丁蛭为主,节肢动物以浮游科幼虫和摇蚊科幼虫等水生昆虫和沼虾为主。

四、水生植物

在各水域中常见的水生维管束植物有喜旱莲子草(又名水花生)、李氏草(又名油草)、慈姑、小浮莲、紫背浮萍、水浮莲、金鱼藻、轮叶黑藻、马来眼子藻等。

五、水产资源

(一)鱼类

兴宁区土著鱼类和养殖的经济鱼类主要有青鱼、草鱼、鲢鱼、鳙鱼、鲤鱼、鲫鱼、鳊鲂、泥鳅、鲶鱼、鱼、黄颡鱼、鲑鱼、鳟鱼、河、黄鳝、鳜鱼、银鱼、鲈鱼、罗非鱼、鲟鱼、鳗鲡等63种。

(二)甲壳类

兴宁区水域中的甲壳类主要有淡水青虾、罗氏沼虾、克氏原螯虾和南美白对虾。

(三)爬行类

兴宁区水域中的爬行类主要是中华鳖的地方亚种—黄沙鳖;人工养殖品种有山瑞鳖,在三塘镇有养殖;龟类的养殖品种主要有黄喉拟水龟、三线闭壳龟、安南龟、黑颈乌龟、黄缘闭壳龟、马来闭壳龟等,主要养殖方式是庭院养殖

(四)种苗资源

兴宁区周边有国家级罗非鱼苗繁育基地—广西区水产研究所良种场、南宁水产良种场及青秀区内的台湾远东雄性罗非鱼繁育场等大型良种繁育基地。兴宁区目前有五家水产苗种场,年产淡水鱼苗约0.4亿尾。生产苗种品种主要包括草鱼、罗非鱼、鲢鱼、鳙鱼、鲤鱼、斜颌鲴、倒刺、光倒刺、泥鳅、大刺鳅、淡水虾、鲮鱼、叉尾、赤眼鳟、芒鱼、黄颡鱼等。

第四条  水域环境状况

一、水质环境现状

我区对竹排冲、沙江河七塘村段、石楞水库进行了水质监测,监测项目: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氯化物、氨氮、氟化物、六价铬、汞、铅等12项指标。监测结果评价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具体检测数据见表2-1、表2-2和表2-3。

 

2-1  竹排冲水质监测结果及评价表

mg/L,pH,Si.j无量纲

序号

监测项目

监测断面(点)

Ⅲ类水质标准

监测值

Sij

达标/超标

1

pH值

7.10

0.05

达标

6——9

2

溶解氧

6.82

0.62

达标

≥5

3

高锰酸盐指数

1.0

0.167

达标

≤6

4

氨氮

0.293

0.293

达标

≤1.0

5

0.005L

0

达标

≤0.01

6

0.0001L

0

达标

≤0.05

7

0.00001L

0

达标

≤0.0001

8

0.001L

0

达标

≤0.005

9

铬(六价)

0.035

0.7

达标

≤0.05

10

0.01L

0

达标

≤0.05

11

氰化物

0.004L

0

达标

≤0.02

12

粪大肠菌群(个/L)

1800

0.18

达标

≤10000

 

 

2-2  沙江河七塘村段水质监测结果及评价表

mg/L,pH,Si.j无量纲

序号

监测项目

监测断面(点)

Ⅲ类水质标准

监测值

Sij

达标/超标

1

pH 值

7.28

0.14

达标

6——9

2

溶解氧

7.5

0.48

达标

≥5

3

高锰酸盐指数

2.3

0.383

达标

≤6

4

氨氮

0.157

0.157

达标

≤1.0

5

0.005L

0

达标

≤0.01

6

0.0021

0.042

达标

≤0.05

7

0.00001

0

达标

≤0.0001

8

0.001L

0.14

达标

≤0.005

9

铬(六价)

0.035

0.28

达标

≤0.05

10

0.014

0.014

达标

≤0.05

11

氰化物

0.004L

0

达标

≤0.02

 

2-3  石楞水库水质监测结果及评价表

mg/L,pH,Si.j无量纲

序号

监测项目

监测断面(点)

Ⅲ类水质标准

监测值

Sij

达标/超标

1

pH 值

7.30

0.15

达标

6——9

2

溶解氧

7.5

0.48

达标

≥5

3

高锰酸盐指数

1.6

0.267

达标

≤6

4

氨氮

0.325

0.325

达标

≤1.0

5

0.005L

0

达标

≤0.01

6

0.0001L

0

达标

≤0.05

7

0.00001L

0

达标

≤0.0001

8

0.001L

0

达标

≤0.005

9

铬(六价)

0.019

0.38

达标

≤0.05

10

0.01L

0

达标

≤0.05

11

氰化物

0.004L

0

达标

≤0.02

12

粪大肠菌群(个/L)

2800

0.28

达标

≤10000

13

透明度(m)

未检出

0

达标


16

叶绿素

16.9

0

达标


二、监测结果评价

根据监测结果显示:竹排冲和石楞水库水质监测结果显示各监测指标均能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HJ/T91-2002)Ⅲ类水质标准。水质状况良好。沙江河七塘村段水质监测指标也均能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HJ/T91-2002)Ⅲ类水质标准,水库营养化综合评价为良好。

第五条  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

兴宁区辖区内最大河流为横贯四塘、五塘和昆仑镇的沙江河,属邕江一级支流,流域面积为764.5km2,其上分布有四塘江、西云江等四条较大的二级支流(100km2以上)以及数量众多的派生小支流。除沙江河外,辖区内还有三塘江、竹排冲和朝阳溪3条支流过境。辖区内有水库16座,朝阳办1座,三塘镇8座,五塘镇6座,昆仑镇1座。其中,兴宁区国有管理水库7座,村管水库9座。在16座水库中,中型水库1座,小〈一〉型水库6座,小〈二〉型水库9座,总库容7839万立方米,有效库容4456万立方米。

总体来看,兴宁区具有发展水产养殖的优势条件,池塘面积较少,增产潜力不大,山塘水库富营养化程度较高,适宜开展净水渔业。可在池塘开展高效健康优质精养,结合标准化池塘改造、循环流水养殖、微生物+、生物浮床等技术,提高黄颡鱼、斑点叉尾等名特优品种养殖比例;在水库开展放牧式生态增殖,主养鲢、鳙、匙吻鲟等滤食性鱼类和鲴类等刮食性鱼类;充分利用当地庭院养殖基础,发展龟鳖类庭院养殖模式。

 

第七节  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分析

 

第一条  水产养殖发展现状

一、水产养殖概况

截止2017年,兴宁区养殖总面积为909公顷,其中,池塘养殖面积为736公顷,占总面积的81%,山塘水库养殖面积为173公顷,占总面积的19%。池塘养殖产量达到4409吨,山塘水库养殖产量为1679吨。兴宁区渔业生产水域类型主要分为水库、池塘两类。近年来,由于渔业科技含量的不断增加,渔业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水产跨越工程的实施,水产品总产量有大幅度提高。“十二五”期间,兴宁区加大扶持力度,重点发展水产优势产业,加快推进渔业产业化经营,有效促进了产业发展。2017年,全区主要养殖品种罗非鱼、草鱼、鲢、鳙、鲤、鲶鱼,产量分别达到4271吨、464吨、334吨、287吨、394吨、46吨。庭院养殖不断发展。兴宁区水产养殖主要分布在三塘镇、五塘镇、昆仑镇。

二、兴宁区水产养殖结构

兴宁区养殖结构以传统养殖鱼类、罗非鱼为主。养殖品种主要为草鱼、鲢鱼、鲤鱼、青鱼、鲫鱼、鲶鱼、黄鳝和罗非鱼。其他品种以龟鳖为主。2017年兴宁区主要养殖品种的产量分布具体如表2-4。

 

2-4  2017年兴宁区养殖产量按品种统计

指标

合计

单位

合计

6088

一、鱼类

6043

草鱼

464

鲢鱼

334

鳙鱼

287

鲤鱼

394

鲫鱼

3

泥鳅

1

鲶鱼

46

2

黄颡鱼

23

黄鳝

1

罗非鱼

4271

二、甲壳类

3

3

其中:罗氏沼虾

1

南美白对虾

1

青虾

1

三、贝类

0

四、藻类(螺旋藻)

0

五、其它类

42

其中:龟

13

29

三、兴宁区水产养殖模式

池塘养殖是兴宁区渔业的主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兴宁区加大池塘基础设施改造扶持力度,通过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推广健康养殖技术,池塘养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养殖方式逐步从粗放养殖向高密度集约化养殖转变,由过去的单纯追求产量型,逐步向品种优良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产品优质化方向发展。2017年池塘养殖产量4409吨、养殖面积736公顷;目前,池塘养殖品种以四大家鱼、鲤鱼、罗非鱼为主。罗非鱼是池塘高密度集约化养殖的主导品种。水库养殖是兴宁区传统的水产养殖类型之一。2017年水库养殖产量1079吨、养殖面积173公顷。养殖的品种主要有四大家鱼、鲤鱼、罗非鱼等。兴宁区无大江大河网箱养殖;河沟养殖面积很少;庭院养殖正在积极的推进中。具体如表2-5。

 

2-5  2017年兴宁区水产养殖模式

指标名称

产量

面积(公顷)

池塘

4409

736

山塘水库

1679

173

合计

6088

909

四、水产苗种生产

随着水产养殖业对水产苗种需求的与日俱增,水产苗种生产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2017年淡水鱼苗0.46亿尾,投苗量306.1吨。具体如表2-6。

 

2-6  2017年兴宁区苗种生产情况统计

指标名称

单位

合计

淡水鱼苗

亿尾

0.46

投苗量

306.1

其中:罗非鱼

153

五、养殖就业

2017年兴宁区三个主要养殖乡镇总共有渔业户149户,其中三塘镇37户、五塘镇93户、昆仑镇19户;总渔业人口1251人,其中三塘镇350人、五塘镇745人、昆仑镇156人;渔业从业人员1171人,其中三塘镇364人、五塘镇654人、昆仑镇153人。具体如表2-7。

 

2-7  2017年兴宁区渔业人口及就业情况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三塘镇

五塘镇

昆仑镇

合计

渔业户

37

93

19

149

渔业人口

350

745

156

1251

其中:传统渔民

42

89

21

152

渔业从业人员

364

654

153

1171

专业从业人员

51

164

37

252

其中:女性

15

25

8

48

其中:1.捕捞





2.养殖

51

194

37

282

3.其它





兼业从业人员

287

408

101

796

其中:女性

71

102

26

199

临时从业人员

26

82

15

123

其中:女性

7

20

4

31

六、存在问题

一是新形势下技术进步的挑战。水产技术推广机构的职能不断拓宽,要求越来越高,但渔业投入不足,产业化程度低,科技水平低,增长方式落后,作为渔业产业主体的水产养殖业,更面临水域环境恶化、养殖设施老化、养殖病害频发、质量安全隐患增多、产品质量管理滞后等问题,越来越依赖于科技的进步和创新来解决,而目前水产技术推广体系还很不健全,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二是来自水产品市场的风险。市场效应和核心竞争力较强的特色品牌培植进程缓慢,潜在优势发挥不出,兴宁区水产品养殖产量中很大比例为四大家鱼、鲤鱼和罗非鱼,主打产品的相似性带来的竞争压力在短期内不会有太大的减缓。龟鳖类市场持续低迷,也影响了庭院养殖发展的积极性。三是来自渔业安全的压力。渔业养殖水域污染时有发生,养殖产品病害发生率越来越高,水生生物资源在种类和数量上明显减少,严重威胁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渔业生态安全。自然灾害频发,渔业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保障产品有效供给的难度加大。渔业产业基础薄弱,综合经济效益不高,发展资金不足,产业抵御风险能力薄弱,安全系数低。传统池塘养殖空间出现明显缩小趋势,而环保安全对大水面渔业的要求越来越高。

第二条  区域经济发展方向

一、区域经济发展方向

(一)区位条件

兴宁区位于南宁市中部,东南部与青秀区相邻,南部与江南区隔邕江相望,西部与西北部与西乡塘区相连,北部与武鸣区毗连,东北至昆仑关与宾阳县接壤。区内交通便利,昆仑大道、秀厢大道、厢竹大道交叉,形成便利的交通网,并且可通过二塘互通,快速连接广昆高速及兰海高速。便利的交通为水产品的输出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兴宁区是南宁最老的城区,目前,致力于打造新兴宁,提出“两轴三区四中心”发展战略。“两轴”指的是南梧大道—昆仑大道东北向经济发展轴和新城市大道(原外环调整兴宁段)经济发展轴;“三区”指的是商贸功能核心区、现代产业综合功能区、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四中心”指的是朝阳智慧商务中心、金桥信息文化物流商贸中心、三塘现代服务业集聚中心、昆仑大道生态休闲旅游集聚中心。三塘镇作为兴宁新发展的一个主战场,定位时尚旅游、现代商贸服务等功能为主的现代都市和生态田园新区,远景发展城市东部中心的一个重要功能区。

(二)渔业经济总量

2017年,兴宁区淡水养殖水产品总产量为6088吨。

(三)产业结构

在兴宁区水产产业链中,目前的渔业经济还是淡水养殖业占主导,兴宁区的产业结构存在种苗生产供应不足,渔业产业结构不合理,技术服务体系不健全,加工、流通渠道不畅等问题,但最主要的是龙头企业数量太少,带动作用不够明显。兴宁区目前水产养殖生产规模化经营程度还需进一步提高。

(四)调整发展方向

按照“让优的多起来,多的优起来”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原则,兴宁区水产业内部结构调整方向为:一是根据市场的需求,不断进行养殖品种结构调整,增加名特优鱼类的养殖种类和扩大名优鱼类养殖面积;二是对市场需求较大的大宗淡水鱼类,主要是针对大水面放养的鲢、鳙,从养殖模式上进行调整,走生态养殖之路,创建绿色有机品牌,真正做到让“多的优起来”,使其有更大的市场竞争力;三是要保证兴宁区水产业又好又快的发展,筹建有规模有实力的苗种繁育基地是必然。四是利用兴宁区丰富的旅游资源,大力发展休闲渔业,延伸渔业产业链,增加水产品附加值,促进渔业多元化的发展。

第三条  水产养殖前景预测

2017年中央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提出水产养殖业要合理确定内陆水域养殖规模,推动水产减量增效,推进低洼盐碱地养殖,鼓励争创水产养殖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广西生态经济发展规划(2015—2020年)中提出要发展循环水节水养殖;科学确定养殖容量,合理控制养殖密度。因此,兴宁区水产养殖业将呈现以下趋势:

(一)科技与体制创新促进养殖生产开发潜力大

目前,兴宁区长期以来水面承包经营者往往是只经营,很少投入建设,耗损、老化和自然灾害给渔业设施造成不同程度的损毁,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远远不能满足全区水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因此在健全水产技术推广、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等科技支撑体系以及加快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先进设施设备和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传统水产养殖业的基础上,兴宁区的水产业在数量和品质上将有大的飞跃。

(二)优势品种资源开发潜力大

兴宁区养殖品种结构上还有较大的调整空间,按照减量增收、提质增效的思路,可以加大名优品种的养殖,实现品种优质化,良种化,产业规模化。同时,加大天然水域和水库生态养殖力度,利用渔业净水并提升水产品品质。

(三)发展预测

通过对水域滩涂资源科学规划,兴宁区养殖水域滩涂资源得到合理利用,渔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通过对养殖品种结构及养殖模式进行不断优化,并大力发展渔业二、三产业,依托科技进步提质增效、渔业经济稳定发展,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提高,渔业生态环境得到初步改善,渔民收入稳定增加。

 

第八节  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

 

本次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总体思路为:生态优先、合理布局、结构优化、渔民增收。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严禁从事水产养殖,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安全。河流水域着力推进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维护生态平衡、维护生物多样性。目前兴宁区主要的养殖水域为池塘和山塘水库,对池塘养殖的品种、密度、模式进行合理调整,对老旧池塘进行改造以期提高池塘利用率,发展名特优鱼类为主的特色养殖基地建设,发展精品渔业;区内的水库渔业合理投饵,控制养殖密度,加强排放水的监测;建立大型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综合养殖示范基地,引进龙头企业,创建水产专业合作社,带动渔民增收。

 

第三章  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

 

第九节  功能区划概述

 

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分一级、二级和三级功能区。一级功能区包括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禁止养殖区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展水产养殖活动的区域;限制养殖区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限定水产养殖规模和规定废物排放标准的区域;养殖区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禁养区和限养区以外可开展水产养殖生产活动的其他水域滩涂区域。本规划中,禁养区划分3个二级功能区(1-1饮用水水源地型禁止养殖区、1-2风景区、保留区类禁养区和1-3其他禁养区),7个三级功能区(其中,1-1饮用水水源地型禁止养殖区分为:1-1-1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型禁止养殖区、1-1-2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型禁止养殖区、1-1-3乡村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1-2风景区、保留区类禁养区分为:1-2-1景观用水河段禁养区、1-2-2风景区禁养区、1-2-3保留区河段禁养区;1-3其他类型禁养区分为:1-3-1工农业用水禁养区。)。限养区划分为2个二级功能区2-1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限养区、2-2其他河、库型限养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限养区划分为2-1-1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2-1-2乡村集中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其他河、库型限养区划分为2-2-1在册水库型限养区和2-2-2河沟型限养区2个三级功能区。养殖区划分3-1淡水养殖区1个二级功能区,二级功能区又划分为3-1-1池塘养殖区、3-1-2山塘水库养殖区、3-1-3其他养殖区和3-1-4苗种生产区4个三级功能区。兴宁区涉及的功能区划分依据如下:

第一条  禁止养殖区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划作为城市应急水源保护区、战略备用水源的水源保护区。

1)东山水库、石楞水库和西云江水库作为现用或备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兴宁区辖区范围内列入或规划作为饮用水水源地、城市应急水源、战略备用水源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定不适宜从事水产养殖的水域。

2.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关于印发南宁市水产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7〕106号),将其划定为禁养)。

3.竹排冲、朝阳溪、那平江上游(三塘河段)(《关于印发南宁市水产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7〕106号)划定为禁养)。

4.三塘河、四塘河、奇罗河、沙江保留区(《关于印发南宁市水产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7〕106号)》划定为禁养)。

5.兴宁区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其他水产养殖禁养区。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第二条  限制养殖区

根据《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和《关于印发南宁市水产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7〕106号)》,结合本城区实际情况,本城区划定河、库型限养区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限养区。

第三条  养殖区

淡水养殖区,包括池塘养殖区、山塘水库养殖区、其他养殖区和苗种生产区。池塘养殖包括普通池塘养殖和工厂化设施养殖等,山塘水库养殖包括围栏养殖和大水面生态养殖等,其他养殖包括庭院养殖等。

第四条  水域滩涂开发和保护重点

1.水域滩涂开发重点

发利用优势资源,加大培育区域性主导产品的力度,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养殖品种,推动优势水产品产业化。优化养殖品种和养殖模式,推广良种良法,引导传统养殖向现代化的养殖方式转变,保护区内水库生态环境,积极发展二、三产业。

池塘养殖区:要稳定现有池塘面积,全面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重点发展罗非鱼、黄颡鱼、斑点叉尾等优势品种,以及龟鳖等地方特色品种。加快发展池塘鱼菜共生、循环水养殖和微生物+等生态养殖模式。

2.水域滩涂保护重点

1)生态功能区。执行《广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印发南宁市水产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7〕106号),和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实行禁养,依法依规实施严格保护。

2)重点流域及湖库。按照环保、航运和水利等相关规定和规划,优先保护东山水库、西云江水库和石楞水库,重点保护西云江、四塘河、沙江、茅桥河、奇罗河和两山河等流域。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科学确定可养比例,加快水产养殖的调结构转方式,实行开发和保护并重。

 

第十节  禁止养殖区

 

(一)禁止养殖区的类型、面积(数量)和位置

包括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禁养区;风景区、保留区类禁养区;其他禁养区3个二级功能区。

1-1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禁养区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六十六条之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条规定,禁止在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及一级保护区内开展网箱养殖。同时根据《关于印发南宁市水产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7]106号)精神,划定禁养区。

1-1-1  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禁止养殖区

根据《桂政函〔2014〕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东山水库及西云江水库为备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同时东山水库和西云江水库划定了一、二级保护区,具体如下:

1-1-1A  三塘镇东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全部水域。陆域范围:水库正常水位线以外、径向距离200米范围内的陆域。总面积:1.60平方公里。

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水库北面2条入库支流从各入库口分别上溯3000米的水域(宽度为各支流两岸10年一遇洪水淹没线间的距离)。

根据《关于印发南宁市水产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7〕106号),将东山水库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陆域范围及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划定为禁止养殖区。

1-1-1B  石楞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根据《关于同意兴宁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南府复〔2018〕71号,同意《兴宁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将三塘镇石楞水库水源地划定为现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且兴宁区在制定南宁市兴宁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时划分了一、二级保护区,具体如下:

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面积。面积为0.02平方公里;陆域范围:正常水位线以上200m范围的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面积为0.12平方公里。

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水库河流及其支流(河流全长4970米,其支流长580米),宽度为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面积为0.12平方公里。

根据《关于印发南宁市水产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7〕106号),将石楞水库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陆域范围及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划定为禁止养殖区。

1-1-1C  五塘镇西云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取水口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的水库水域。陆域范围:取水口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的陆域,其中,水库南面的陆域为水库正常水位线外、径向距离200米范围内的陆域。总面积:0.61平方公里。

二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以及北面入库支流从其入库口上溯3000米的水域(宽度为该支流两岸10年一遇洪水淹没线间的距离)。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

根据《关于印发南宁市水产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7〕106号),将西云江水库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陆域范围及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划定为禁止养殖区。

1-1-2  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根据《南宁市水功能区划》,将沙江及四塘河部分河段列为生活饮用水功能区。按照《农渔发2016〕39号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和《南宁市水产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南宁市兴宁区水产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等文件具体要求,将其列为禁养区:

1-1-2A  沙江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起始断面为兴宁区昆仑镇旧寨村,终止断面为两山河口,河长25km。

1-1-2B  四塘河河流型饮用水水源禁养区

起始段面为六笠水坝上游1.0km,终止断面为石楞水库坝首,河长6km.

1-1-3  乡村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乡村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主要包括昆仑镇九塘社区人饮工程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和三塘镇同仁村人饮工程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1-1-3A  昆仑镇九塘社区人饮工程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根据《桂政函〔2017〕5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同意《兴宁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划定昆仑镇九塘社区人饮工程水源地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长度为取水口上游全部至下游100米的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面积为0.01平方公里;陆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沿岸纵深50米的陆域,面积为0.09平方公里。

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200米 的水域,宽度为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面积为0.0004平方公里。

1-1-3B  三塘镇同仁村人饮工程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根据《关于同意兴宁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南府复〔2018〕71号),同意《兴宁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将三塘镇同仁村人饮工程水源地为现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长度为取水口下游100m至取水口上游全部水域及支流汇入口上游全部水域,宽度为五年一遇洪水淹没区域。面积为0.01平方公里;陆域范围:沿岸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沿岸纵深与河岸的水平距离50m范围。面积为0.07平方公里。

1-2  风景区、保留区类禁养区

根据《南宁市水功能区划》将茅桥河(含竹排冲)、三塘河、四塘河、奇罗河、西云江、沙江部分河段和朝阳溪等水域列为景观用水,将三塘河、四塘河、奇罗河及沙江部分河段列为保留区,《南宁市兴宁区禁止养殖区划定方案》将九曲湾、嘉和城、乡村大世界、凤凰谷、昆仑关风景区等划定为风景区禁养区、根据《农渔发2016〕39号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和《南宁市水产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南宁市兴宁区水产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将以上河段列为禁养区。

1-2-1  景观用水河段禁养区

1-2-1A  茅桥河景观娱乐用水区

茅桥河(南宁市东北郊高峰岭至兴宁青秀交接断面)河段,《南宁市水功能区划》其为景观娱乐用水河段,依据《南宁市水产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将其划定为景观用水禁养区。

1-2-1B  三塘河景观娱乐用水区

三塘河(东山水库坝首至兴宁青秀交接断面)河段,《南宁市水功能区划》其为景观娱乐用水河段,依据《南宁市水产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将其划定为景观用水禁养区。

1-2-1C  四塘河景观娱乐、农业用水区

四塘河(石楞水库坝首至入沙江河口)河段,《南宁市水功能区划》其为景观用娱乐、农业用水水河段,依据《南宁市水产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将其划定为景观娱乐、农业用水禁养区。

1-2-1D  奇罗河景观娱乐用水区

奇罗河(南宁市东北郊高峰岭至兴宁青秀交接断面)河段,《南宁市水功能区划》其为景观用水河段,依据《南宁市水产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将其划定为景观用水禁养区。

1-2-1E  西云江景观娱乐、农业用水区

西云江(西云江水库坝首至入沙江河口)河段,《南宁市水功能区划》其为景观用水河段,依据《南宁市水产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将其划定为景观用水禁养区。

1-2-1F  沙江景观娱乐用水区

沙江(西云江入沙江河口至兴宁青秀交接断面)河段,《南宁市水功能区划》其为景观用水河段,依据《南宁市水产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将其划定为景观用水禁养区。

1-2-1G  朝阳溪景观娱乐用水区

朝阳溪(源头至兴宁青秀交接断面)河段,《南宁市水功能区划》其为景观用水河段,依据《南宁市水产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将其划定为景观用水禁养区。

1-2-2  风景区禁养区

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三十条  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并与景观相协调,不得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建设活动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周围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资源和地形地貌。

1-2-2A  九曲湾温泉度假区

该景区位于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九曲湾农场三塘温泉路9号,常年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为禁养区。

1-2-2B  嘉和城温泉谷

该景区位于南宁市昆仑大道995号嘉和城内,常年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为禁养区。

1-2-2C  南宁乡村大世界

该景区位于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蒙村,常年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为禁养区。

1-2-2D  凤凰谷风景区

该景区位于南宁市兴宁区四塘凤凰谷,常年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为禁养区。

1-2-2E  昆仑关风景区

该景区位于广西南宁市宾阳县与兴宁区昆仑镇交界处,常年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为禁养区。

1-2-3  保留区河段禁养区

保留区是指目前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不高,为今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而保留的水域。保留区划区条件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受人类活动影响较少,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低的水域;②目前不具备开发条件的水域;③考虑可持续发展需要,为今后的发展保留的水域。⑵保留区划区指标包括相应的产值、人口、用水量、水域水质等。⑶保留区水质标准应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III类水质标准或应按现状水质类控制。为了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本规划亦将其列入为禁养区。具体如表3-1:

 

3-1  保留区河段特征

代码

河流名称

起始断面

终止断面

河长(km)

备注

1-2-3A

三塘河

武鸣兴宁交接断面

东山水库库尾

7.41


1-2-3B

四塘河

武鸣兴宁交接断面

六笠水坝上游1.0km

3.98


1-2-3C

奇罗河

武鸣兴宁交接断面

兴宁区五塘镇六旺村

10.1


1-2-3D

沙江

兴宁区昆仑镇联光村

兴宁区昆仑镇八塘村

14.43


1-3  其他类型禁养区

1-3-1  工农业用水禁养区

根据《南宁市水功能区划》要求,工业用水区须达到国家三类水质标准,农业用水区须达到四类标准,为了保证本区域工农业用水需要,本规划将本区主要工农业用水河流设为禁养区。主要包括沙江和两山河。

 

3-2  其他禁养河流河段特征

代码

河流名称

起始断面

终止断面

河长(km)

备注

1-3-1A 

沙江

两山河河口

西云江河口

9.49


1-3-2B

两山河

兴宁区昆仑镇太昌村黄英坡

入沙江河口

15.48

含石圳水库

(二)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禁养区内严禁新建任何水产养殖场,已有的水产养殖场由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限期搬迁或关停,具体搬迁或关停的期限以发布的禁限养公告为准。

2.加强禁养区内水域滩涂生态系统保护,开展受损系统的恢复和修复,防止水生生物退化和生物多样性降低。

3.加强禁养区水质监控。禁养区水域水质执行该区域有关功能的水质标准,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4.严禁向禁养区内水域滩涂排放生活污水、工业污水、航舶污水和固体垃圾及固体废物。

5.禁止在禁养区进行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活动。

 

第十一节  限制养殖区

 

(一)限养区的类型、面积及位置

根据农业部印发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将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在册水库、及宽度小于10米的河流划定为限制养殖区。具体如下:

2-1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限养区

2-1-1 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2-1-1A三塘镇东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为:水库正常水位线以外、径向距离不小于1000米范围内的汇水区陆域,上述支流两岸纵深不小于1000米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上述陆域范围内的养殖水域滩涂为限制养殖区。

2-1-1B三塘镇石楞水库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为:一、二级保护区水域的汇水区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上述陆域范围内的养殖水域滩涂为限制养殖区。

2-1-1C五塘镇西云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为:水库正常水位线以外、径向距离不小于2000米范 围内的汇水区陆域,水库大坝以下不小于1000米范围内的陆域, 北面入库支流两岸纵深不小于 1000 米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上述陆域范围内的养殖水域滩涂为限制养殖区。

3-3 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序号

水源地名称

水源地类型

水源地使用状态

取水口坐标(经纬度)

保护区类型

陆域

范围

2-1-1A

东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湖库型

现用

水库坝首向上游10

二级保护区(陆域)

水库正常水位线以外、径向距离不小于1000 米范围内的汇水区陆域,上述支流两岸纵深不小于1000米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范围内的养殖水域滩涂为限制养殖区

2-1-1B

石楞水库水源地限养区

湖库型

现用

E108°27'54N22°58'51

二级保护区

(陆域)

一、二级保护区水域的汇水区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范围内的养殖水域滩涂为限制养殖区

2-1-1C

西云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湖库型

现用

西云江水库坝首上游10米处

二级保护区

(陆域)

水库正常水位线以外、径向距离不小于2000米范 围内的汇水区陆域,水库大坝以下不小于1000米范围内的陆域, 北面入库支流两岸纵深不小于 1000 米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范围内的养殖水域滩涂为限制养殖区

2-1-2乡村集中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2-1-2A昆仑镇九塘社区人饮工程水源地

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为:保护区水域沿岸纵深不小于1000米的汇水区陆域,北面与西面不超过县界。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上述陆域范围内的养殖水域滩涂为限制养殖区。

2-1-2B 三塘镇同仁村人饮工程水源地

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为:一级水域保护区下游边界-狮子岭处向北沿着分界线一直划至468.8高点再向东沿着分界线划至445.8高点-437.2高点-437.5高点-一级水域下游边界所围成的区域。一级陆域保护区除外。上述陆域范围内的养殖水域滩涂为限制养殖区。

3-4 乡村集中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序号

水源地名称

水源地类型

水源地使用状态

保护区类型

陆域

范围

2-1-2A

昆仑镇九塘社区人饮工程水源地

河流型

现用

二级保护区

(陆域)

保护区水域沿岸纵深不小于1000米的汇水区陆域,北面与西面不超过县界。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范围内的养殖水域滩涂为限制养殖区

2-1-2B

三塘镇同仁村人饮工程水源地

河流型

现用

二级保护区

(陆域)

一级水域保护区下游边界-狮子岭处向北沿着分界线一直划至468.8高点再向东沿着分界线划至445.8高点-437.2高点-437.5高点-一级水域下游边界所围成的区域。一级陆域保护区除外。

范围内的养殖水域滩涂为限制养殖区

2-2 其他河、库型限养区

2-2-1 在册水库型限养区

兴宁区有那文水库、云龙水库和特进水库3个在册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水库除外),按在册水库养殖的相关管理规定,将其列为限制养殖区。

2-2-1A 那文水库限养区

那文水库位于兴宁区三塘镇,水库面积:0.59km2,划定范围:常年水位线以下全部水域限制养殖。

2-2-1B 云龙水库限养区

云龙水库位于兴宁区三塘镇,水库面积:4.95km2,划定范围:常年水位线以下全部水域限制养殖。

2-2-1C 特进水库限养区

特进水库位于兴宁区三塘镇,水库面积:2.55km2,划定范围:常年水位线以下全部水域限制养殖。

2-2-2 河沟型限养区

全区境内河面宽度小于10m的河流支流及河沟。全部河段划定限养,并限定非拦网、筑坝的形式开展养殖。

 

3-5 其他河、库型限养区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主要划定区域

2-2

河、库型限养区

2-2-1

在册水库型限养区

2-2-1A 那文水库 水域范围:常年水位线以下全部水域。面积:0.59km2

2-2-1B 云龙水库 水域范围:常年水位线以下全部水域。面积:4.95km2

2-2-1C 特进水库 水域范围:常年水位线以下全部水域。面积:2.55km2

2-2-2

河沟型限养区

 河面宽度小于10m的河流支流及河沟。(全部河段划定限养,并限定非拦网、筑坝的形式开展养殖。)

(二)管理措施

1.必须遵守区域功能保护规划,实施养殖容量和限量制度,发展生态型、环境友好型养殖方式,对生产水域及周边环境采用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避免造成水域陆域生态系统破坏。

2.在限养区建设水产养殖场,必须建设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水,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和排放;固体废物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处理、处置。

3.如限养区出现水质超标,要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置,对排放超标的养殖场采取警告和限期整改措施。

4.限养区内的养殖场必须做好生产、投入品及用药、销售记录,最少保留两年备查。

5.限养殖区内出现水产动物死亡情况,应采取无害化处理,并作好相关记录。

 

第十二节  养殖区

 

(一)养殖区的类型、面积和位置

包括1个二级功能区,即淡水养殖区。包括池塘养殖区、山塘水库养殖区、其他养殖区(庭院养殖)和主要苗种生产区等4个三级功能区。至2017年全区淡水养殖区总面积13635亩。

1.池塘养殖区

兴宁区规划面积为11040亩,规划区域主要为兴宁区的三塘镇、五塘镇、昆仑镇。主要进行常规品种及名优新品种养殖,该功能区主要发展高效、健康养殖,鼓励开展规模化养殖,特种水产养殖。对现有的池塘进行升级改造。建成一批排灌方便,蓄水保水的深水塘、活水塘、大水塘。鼓励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塘等废水处理设施。

 

3-6  池塘养殖区规划表

镇(办)

现有规划水域地理位置(村、社区)

规划养殖面积(亩)

当前主要品种及养殖模式

规划推广品种及养殖模式

三塘镇

四塘社区、四塘煤矿社区、平垌煤矿社区、里罗煤矿社区、三塘社区、三塘村、那况村、围村村、大邓村、那陀村、福禄村、路东村、降桥村、那笔村、同仁村、建新村、六村村、创新村

4000

主养罗非鱼、混养草鱼、鲢、鳙、鲤等

黄颡鱼、淡水石斑等循环水养殖或稻鱼、稻虾共生模式

五塘镇

五塘社区、西龙村、英广村、坛棍村、友爱村、民政村、永宁村、四平村、沙平村、两山村、七塘村、王竹村、六塘村、四六村

6740

主养罗非鱼、混养草鱼、鲢、鳙、鲤等

黄颡鱼、淡水石斑等循环水养殖或稻鱼、稻虾共生模式

昆仑镇

九塘社区、昆仑村、群星村、联光村、太昌村、八塘村、黄宣村、富兴村、平地村

300

主养罗非鱼、混养草鱼、鲢、鳙、鲤等

黄颡鱼、淡水石斑等循环水养殖或稻鱼、稻虾共生模式

合计


11040



2.山塘、水库养殖区

兴宁区规划面积为2600亩,规划区域为三塘镇、五塘镇和昆仑镇的山塘水库。主要进行常规品种养殖,该功能区主要发展生态、健康养殖。主要以放养滤食性鱼类(鲢、鳙鱼)为主,以草食性鱼类(草鱼)、杂食性和底层鱼类(鲤鱼、鲫鱼)为辅,适当发展具有较高经济价值和效益的名特优品种。着重解决农渔业用水的矛盾,明确放养模式、养殖最低水位线以及适当延长水面承包期。

 

3-7  山塘、水库养殖区规划表

镇(办)

现有规划水域地理位置(村、社区)

规划养殖面积(亩)

主要品种及养殖模式

规划推广品种及养殖模式

三塘镇

四塘社区、四塘煤矿社区、平垌煤矿社区、里罗煤矿社区、三塘社区、三塘村、那况村、围村村、大邓村、那陀村、福禄村、路东村、降桥村、那笔村、同仁村、建新村、六村村、创新村

690

主养罗非鱼、混养草鱼、鲢、鳙、鲤等

主养鲢、鳙、匙吻鲟,套养鳜、鲤、鲴的净水渔业模式

五塘镇

五塘社区、西龙村、英广村、坛棍村、友爱村、民政村、永宁村、四平村、沙平村、两山村、七塘村、王竹村、六塘村、四六村

1900

主养罗非鱼、混养草鱼、鲢、鳙、鲤等

主养鲢、鳙、匙吻鲟,套养鳜、鲤、鲴的净水渔业模式

昆仑镇

九塘社区、昆仑村、群星村、联光村、太昌村、八塘村、黄宣村、富兴村、平地村

10

主养罗非鱼、混养草鱼、鲢、鳙、鲤等

主养鲢、鳙、匙吻鲟,套养鳜、鲤、鲴的净水渔业模式

合计


2600



3.其他养殖区

庭院养殖区,该区域规划主要为全区乡村的民居室内、阳台和楼顶建造水泥池、安置金属或塑料箱,或在房前、屋后的院落建小面积土池、水泥池开展龟鳖等品种养殖的区域。

4.主要苗种生产区

水产苗种生产功能区是指水产苗种繁殖、培育的水域,该功能区域面积已计算在其他功能区域中,在总面积中不作反映。兴宁区规划面积为100亩。规划区域为三塘镇,五塘镇和昆仑镇,主要进行水产苗种的繁殖和培育。

(二)管理措施

1.科学利用水域资源,合理确定养殖容量

规范水域滩涂开发利用秩序,完善滩涂使用审批,健全使用权交易制度,加强渔政执法。根据养殖区水域容量承载力,实施养殖容量制度,合理调整和规划养殖生产布局,对不符合区域布局规划及养殖密度过大的养殖场所进行调整,减轻水域养殖压力,使养殖规模、密度符合环境容量和养殖容量的要求。妥善处理水产养殖资源利用和保护的关系,科学安排生产活动,使养殖水域滩涂发挥可持续最佳效益。

2.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大力发展名优品种

推广健康的养殖模式:根据当地自然资源条件,以质量优先原则确定合理的养殖规模和亩产量,防止因养殖密度过大而造成的水质恶化和品质下降,并且执行《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在池塘养殖中推行“80:20”(即:主养鱼类占80%、混养滤食性和杂食性鱼类占20%)、按照养殖水面的5%培育通心菜的生态养殖模式,推广苗种分级培育和成鱼立体养殖,全程使用微生物水质改良剂来维持池塘生态环境,不断提高养殖的综合效益。强化养殖品种结构调整。在稳定传统养殖种类的基础上,推广名、特、优、新品种养殖。保证我区渔业持续健康发展。

3.加强养殖源头控制,推进生态健康养殖

养殖区内的水产养殖应符合《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养殖投入品管理,建立水产品从池塘到餐桌全过程监管制度,加大对苗种、饲料、鱼药等投入品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加强水产养殖动物基础营养学和饲料配方的研究,提高饲料质量,提高转化效率。大力推广生态健康养殖,发展生态友好型渔业,养殖排放水应符合相关规定,防止对水域环境造成污染。总结推广无公害高产养殖技术,建立无公害水产品基地,提高产品数量和质量,控制渔药使用,加强防疫检疫,减少污染和药品残留。在山塘水库继续大力发展鲢鳙鱼为主的净水渔业模式,发展低碳、碳汇渔业。

4.加强水域水质监控,建立病害防控预案

加强渔业水域水质监测,对养殖水域水质易超标、病害频发的区域建立常设监测点。在进行水资源合理调控利用的同时,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农牧业对水资源的污染,加强水环境容量和水体自净能力的工程建设。建立水产养殖生物死亡事件报告制度和无害化处理制度,实行苗种检疫制度,避免和减少养殖病害发生。如发生重大水生动物疫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规定,由相关部门负责发布疫情消息。

5.实施科技兴渔战略,加速推进渔业现代化

加大水产苗种工程建设的力度,努力提高制约产业发展的重要苗种的保障能力。努力提高渔业信息化水平,发展智慧渔业,着力推广物联网在水产养殖中的应用,发展水产电子商务平台、交易中心和冷链物流。实施品牌战略,创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品牌。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十三节  加强组织领导

 

城区内渔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规划落实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落实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绩效考核。密切配合城区政府,协调上下级渔业主管单位,同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提高信息利用效率,协调、引导各部门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组成合作联动机制,加强对规划统筹协调,制定水域滩涂开发政策,确保全区水产养殖业合理、适度、有序发展。

渔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细化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规划任务目标如期实现。积极建立与广西水产科学研究院、广西大学、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等科研院所的合作,密切联系本地龙头企业、经济合作组织、学会、协会等主体,建立产、学、研、推、用一体化的联合推广机制。

本规划批准后,未经规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政府主管部门应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因生态安全、经国务院批准的区域规划或产业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建设等原因,养殖水域滩涂环境发生重大改变确需修改的,不涉及一级养殖水域滩涂类型调整的,由自治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修改建议,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修改实施。

 

第十四节  强化监督检查

 

(一)加强用途管制

规划是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的基本依据,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要严格依据规划开展,严格限制擅自改变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用途的行为。在规划范围外,不得新建及改扩建养殖项目。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规划有关要求,科学利用水域从事水产养殖生产,工程建设项目等占用规划内养殖水域滩涂的,以及改变养殖水域滩涂功能用途的,必须征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按照有关要求对规划进行修订后实施,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补偿。切实维护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渔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完善使用审批

严格按照《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的规定,完善全民所有养殖水域、滩涂使用审批,健全使用权的招、拍、挂等交易制度,推进集体所有养殖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工作,规范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要加强养殖证制度实施的组织和领导、养殖水域滩涂用途管制和水产养殖生产执法,对于擅自改变养殖水域滩涂用途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收回《养殖水域滩涂使用证》。在规划范围外,不得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在规划范围内,已从事水产养殖但尚未办理水域滩涂养殖手续的,要及时补办有关手续。

(三)强化生产执法

加强渔政执法,查处无证养殖,对非法侵占养殖水域滩涂行为进行处理,对禁止养殖区内的水产养殖场,限期搬迁或关停,规范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利用秩序,强化社会监督。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重奖举报人,充分调动当地群众参与管渔、护渔积极性。严禁自用船只非法捕捞作业,“三无”船只由区政府负责依法取缔,维护正常的渔业秩序。

 

第十五节  完善生态保护

 

(一)加强养殖污染防控

严格执行禁养区划定规定,积极开展绿色低碳水产健康养殖,养殖区内符合规划的养殖项目,应当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合理用药,防止造成水域的环境污染,严格按照养殖标准排放养殖废水,确保养殖废水排放规范达标。对于集中连片的养殖区域,在要求各养殖场配套建设水循环处理设施的同时,要建设取排水及废水处理等公共设施,提供配套服务。对于生态敏感区域内的大片养殖场要形成逐步退出及退塘还林的机制。

(二)加强渔业水域的监测和管理

加强对养殖水域周边、工矿企业的监督管理并确保达标排放。防止工农业废水、生活废水污染,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渔业用水水源。尤其要加强重要渔业用水水源的保护,防止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结合环保部门对兴宁区内主要水域监测点的监测,同时开展渔业水质及排放污水抽样检查,每季度集中监测一次,结合水文气候等资料统筹分析归纳,形成养殖水域水环境监测报告,并提出水质管理与调控对策,维护生物多样性和水域生态安全,促进渔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目的。加强对水库生态养殖区水质的跟踪检测,做好预报预警,一旦发现水质情况发生变化,须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减缓或治理。

(三)加强节能减排投入,示范推广减排技术

完善基层技术推广站的基础设施和技术推广条件,提高技术推广系统的技术装备水平;加大生态型混养模式、循环水处理技术节能减排等技术示范力度等。

 

第十六节  其他保障措施

 

(一)加强舆论宣传

加强新修订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舆论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印发宣传资料等各种渠道、方式进行宣传,使各社各界了解规划内容,认识规划意义,积极投入到保护与开发水域滩涂的活动中去,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执行规划的自觉性。

(二)提高从业人员的环境意识和综合素质

对养殖生产者、经营者进行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增强质量意识,依法规范生产和经营行为,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导向作用,普及水产品食用营养知识和安全知识,正确引导水产品健康消费,努力扩大消费需求。强化基层推广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组建水产技术推广专家服务组,发挥“骨干人才”和专家服务组的领军人才作用。加强从业者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环境保护和法律意识,切实维护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充分保护和调动广大渔农民群众从事水产养殖生产的积极性,保护好渔业环境,科学利用养殖水域滩涂发展养殖生产。

(三)强化渔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大力鼓励、培育、扶持技术咨询、信息服务、鱼苗种供应、水产品销售等服务实体和中介组织,健全和完善渔业技术服务体系,增强服务能力,完善各环节配套服务。抓好水产病害测报体系、渔业环境监测体系、水生动物防疫检疫体系和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深化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一是要将职能细化成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到机构和人员,实行定岗、定员、定责。二是要完善机构设置,逐步建立五有(有完善的管理体制、有规范的运行机制、有精干的人员队伍、有稳定的经费保障、有必要的工作条件)的基层水站技术推广机构。三是要理顺管理体制,全面推行“服务在乡、管理在区、双重管理、以区为主”的管理体制。

(四)加强政策扶持

一是提高政府资金扶持力度,规范公益性、基础性、示范性项目和政策性产业引导扶持奖励等,推广政策性渔业保险,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培训,扶持农渔民发展渔业生产等,以引导养殖向规范化、标准化、环保化发展。二是加强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对龙头企业的银行贷款给予低息和贴息优惠,通过多种渠道招商引资,引进国内外渔业生产加工大企业、集团和城市工商资本发展。三是宽松融资政策。通过贷款贴息、建立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等方式,降低贷款风险。

(五)强化安全预警

按照“预防与善后并重”原则,加强水产品生产风险控制,建立并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重大突发事件预警应急处置预案。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及苗头性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评估,提出预警和处置意见。严格执行水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件报告制度,不得瞒报、迟报。加强舆情监测,发挥科研、推广、质检和行业协会等方面的作用,及时报告所发现的问题,尽量将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一旦事件发生,要立即启动预案,快速应对,密切配合,科学处置,妥善解决。

(六)加强信息建设

建设完善主养区渔业及服务信息体系,除建设水产交易场电子商务系统外,建设与地区各监测部门信息及网站联通的联网支持体系,及时传达及发布相关养殖、病害、销售方面的信息;要通过建设渔业生产科普培训网络平台,对渔业从业人员进行科学技术普及教育。

第五章    

 

第十七节  规划效力

 

本规划一经批准后,即具有法律效力,须严格执行,未经规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因生态安全、经国务院批准的区域规划或产业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建设等原因,养殖水域滩涂环境发生重大改变确需修改的,由兴宁区水产渔政主管部门提出修改建议。在局部地区进行的不涉及一级养殖水域滩涂类型调整的一般性修改,可由兴宁区水产渔政主管部门提出修改方案,报兴宁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涉及一级养殖水域滩涂类型调整的,报市渔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由兴宁区水产渔政主管部门组织论证,报兴宁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划附表附图为规划文本附件,具有与文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录

 

附表1  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汇总表

一级

二级

三级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主要划定区域

 

 

 

 

 

 

 

 

 

 

1

 

 

 

 

 

 

 

 

1

 

 

 

 

 

 

 

 

 

禁养区

 

 

 

 

 

 

 

 

 

禁养区

 

1-1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禁养区

1-1-1 

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1-1-1A三塘镇东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见附表)

1-1-1B三塘镇石楞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见附表)

1-1-1C五塘镇西云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见附表)

1-1-2

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1-1-2A沙江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见附表)。

1-1-2B四塘河河流型饮用水水源禁养区(见附表)。

1-1-3

乡村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1-1-3A昆仑镇九塘社区人饮工程水源地(见附表)

1-1-3B 三塘镇同仁村人饮工程水源地(见附表)

 

 

 

 

 

1-2

 

 

 

 

 

1-2

 

 

 

 

风景区、

保留区禁养区

 

 

 

 

风景区、

保留区禁养区

1-2-1

景观用水河段禁养区

1-2-1A茅桥河景观娱乐用水区(含竹排冲)(见附表)

1-2-1B三塘河景观娱乐用水区(见附表)

1-2-1C四塘河景观娱乐、农业用水区(见附表)

1-2-1D奇罗河景观娱乐用水区(见附表)

1-2-1E西云江景观娱乐、农业用水区(见附表)

1-2-1F沙江景观娱乐用水区(见附表)

1-2-1G朝阳溪景观娱乐用水区(见附表)

 

1-2-2

 

1-2-2

 

风景区禁养区

 

风景区禁养区

1-2-2A九曲湾温泉度假区(见附表)

1-2-2B嘉和城温泉谷(见附表)。

1-2-2C南宁乡村大世界(见附表)。

1-2-2D凤凰谷风景区(见附表)。

1-2-2E昆仑关风景区(见附表)。

1-2-3

保留区河段禁养区

1-2-3A 三塘河保留区禁养区(见附表)。全河段禁养。

1-2-3B 四塘河保留区禁养区(见附表)。全河段禁养。

1-2-3C 奇罗河保留区禁养区(见附表)。全河段禁养。

1-2-3D 沙江保留区禁养区(见附表)。全河段禁养。

1-3

其他类型禁养区

1-3-1

工农业用水禁养区

1-3-1A沙江(兴宁区昆仑镇八塘村-入郁江河口)。见附表。

1-3-1B两山河(兴宁区昆仑镇太昌村黄英坡-入沙江河口)。见附表。

2

 

限养区

 

 

 

2-1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限养区

2-1-1

 

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2-1-1A三塘镇东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见附表)。

2-1-1B三塘镇石楞水库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见附表)。

2-1-1C五塘镇西云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见附表)。

2-1-2

 

乡村集中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2-1-2A昆仑镇九塘社区人饮工程水源地(见附表)。

2-1-2B 三塘镇同仁村人饮工程水源地(见附表)。

2-2

河、库型限养区

2-2-1

在册水库型限养区

2-2-1A 那文水库 水域范围:常年水位线以下全部水域。面积:0.59km2

2-2-1B 云龙水库 水域范围:常年水位线以下全部水域。面积:4.95km2

2-2-1C 特进水库 水域范围:常年水位线以下全部水域。面积:2.55km2

2-2-2

河沟型限养区

河面宽度小于10m的河流支流及河沟。(全部河段划定限养,并限定非拦网、筑坝的形式开展养殖。)

3

养殖区

3-1

淡水养殖区

3-1-1

池塘养殖区 

规划面积为11040亩,规划区域为兴宁区的三塘镇、五塘镇、昆仑镇。

3-1-2

山塘水库养殖区

规划面积为2600亩, 规划区域为三塘镇、五塘镇和昆仑镇的山塘水库

3-1-3

其他养殖区

 

庭院养殖功能区:规划面积65亩,该区域规划主要为全乡村的民居室内、阳台和楼顶建造水泥池、安置金属或塑料箱,或在房前、屋后的院落建小面积土池、水泥池开展龟鳖等品种养殖的区域。

3-1-4

苗种生产区

规划面积100亩,规划区域为三塘镇、五塘镇、昆仑镇。

附表2  1-1-1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序号

水源地名称

水源地类型

水源地使用状态

取水口坐标(经纬度)

保护区类型

水源地保护区面积

水域

面积(km2)

陆域

面积/长度(km2/ km)

1-1-1A

东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湖库型

现用

水库坝首向上游10

一级保护区

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全部水域。

/

水库正常水位线以外、径向距离200米范围内的陆域。

1.60

二级保护区

水库北面 2 条入库支流从各入库口分别上溯 3000 米的水域(宽度为各支流两岸10年一遇洪水淹没线间的距离)。

/

/

/

1-1-1B

石楞水库水源地禁养区

湖库型

现用

E108°27'54N22°58'51

一级保护区

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面积。

0.02

正常水位线以上200m范围的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

0.12

二级保护区

水库河流及其支流(河流全长4970米,其支流长580米),宽度为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0.12

/

/

1-1-1C

西云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湖库型

现用

西云江水库坝首上游10米处

一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取水口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的水库水域。

/

取水口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的陆域,其中,水库南面的陆域为水库正常水位线外、径向距离200米范围内的陆域。

0.61(水陆) 

二级保护区

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以及北面入库支流从其入库口上溯 3000 米的水域(宽度为该支流两岸10年一遇洪水淹没线间的距离)。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

/

/

/ 

附表3  1-1-2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代码

名称

起始断面

经纬度

终止断面

经纬度

河长(km)

1-1-2A

沙江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兴宁区昆仑镇旧寨村

E108°37′19.2″

N22°6′14.8″

两山河口

E108°37′21.7″

N22°55′27.1″

25.0

1-1-2B

四塘河河流型饮用水水源禁养区

六笠水坝上游1.0km

E108°28′14.5″N22°0′35.6″

石楞水库坝首

E108°28′22.4″N22°58′16.7″

6.0

 

附表4  1-1-3乡村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序号

水源地名称

水源地类型

水源地使用状态

保护区类型

水源地保护区面积

水域

面积(km2)

陆域

面积/长度(km2/ km)

1-1-3A

昆仑镇九塘社区人饮工程水源地

河流型

现用

一级保护区

长度为取水口上游全部至下游100米的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0.01

一级保护区水域沿岸纵深50米的陆域

0.09

二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200米的水域,宽度为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0.0004

/ 

/

1-1-3B

三塘镇同仁村人饮工程水源地

河流型

现用

一级保护区

长度为取水口下游100m至取水口上游全部水域及支流汇入口上游全部水域,宽度为五年一遇洪水淹没区域。

0.01

沿岸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沿岸纵深与河岸的水平距离50m范围。

0.07

二级保护区

全部水域划为一级保护区

0

/

/

 

附表5  1-2-1景观用水河段禁养区

 

代码

二级功能区名称

范围

河长(km)

起始断面

经纬度

终止断面

经纬度

1-2-1A

茅桥河景观娱乐用水区(含竹排冲)

南宁市东北郊高峰岭

E108°21′32″

N22°59′25.8″

兴宁青秀交接断面

E108°22′22.9″

N22°50′56.0″

18.9

1-2-1B

三塘河景观娱乐用水区

东山水库坝首

E108°24′3.6″

N22°56′58.6″

兴宁青秀交接断面

E108°27′33.1″

N22°48′9″

30

1-2-1C

四塘河景观娱乐、农业用水区

石楞水库坝首

E108°28′22.4″

N22°58′16.7″

入沙江河口

E108°32′42.4″

N22°52′18.1″

21.6

1-2-1D

奇罗河景观娱乐用水区

兴宁区五塘镇六旺村

E108°31′39″

N22°58′8″

入沙江河口

E108°32′53.5″

N22°53′17.9″

10

1-2-1E

西云江景观娱乐、农业用水区

西云江水库坝首

E108°32′37.3″

N22°59′11.8″

入沙江河口

E108°33′12.6″

N22°53′37″

13.6

1-2-1F

沙江景观娱乐用水区

西云江入沙江河口

E108°33′12.6″

N22°53′37″

兴宁青秀交接断面

E108°34′7.1″

N22°51′45.7″

5.7

1-2-1G

朝阳溪景观娱乐用水区

/

/

/

/

/

 

附表6  1-2-2风景区禁养区

 

代码

名称

位置

范围

1-2-2A

九曲湾温泉度假区

三塘镇九曲湾农场三塘温泉路9号

常年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1-2-2B

嘉和城温泉谷

昆仑大道995号嘉和城内

常年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1-2-2C

南宁乡村大世界

三塘镇蒙村

常年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1-2-2D

凤凰谷风景区

四塘凤凰谷

常年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1-2-2E

昆仑关风景区

宾阳县与兴宁区昆仑镇交界处

常年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附表7  1-2-3保留区河段禁养区

 

代码

河流名称

起始断面

经纬度

终止断面

经纬度

河长(km)

1-2-3A

三塘河

武鸣兴宁交接断面

E108°24′35.5"

N23°0′16.5"

东山水库库尾

E108°24′11.2"

N22°57′0"

7.41

1-2-3B

四塘河

武鸣兴宁交接断面

E108°28′44.2"

N23°2′26.3"

六笠水坝上游1.0km

E108°28′22.4″

N22°58′16.7″

3.98

1-2-3C

奇罗河

武鸣兴宁交接断面

E108°30′46.8″

N23°2′46.5"

兴宁区五塘镇六旺村

E108°31′39〃

N22°58′8″

10.1

1-2-3D

沙江

兴宁区昆仑镇联光村

E108°37′19.2"

N22°6′14.76"

兴宁区昆仑镇八塘村

E108°40′3.72"

N23°0′54.72″

14.43

附表8  1-3-1工农业用水禁养区

代码

河流名称

起始断面

经纬度

终止断面

经纬度

河长(km)

1-3-1A

沙江

两山河河口

E108°37′22.1"

N22°55′27.1"

西云江河口

E108°33′12.6″

N22°53′37″

9.49

1-3-1B

两山河

兴宁区昆仑镇太昌村黄英坡

E108"36′54.4″

N22°2′35.9″

入沙江河口

E108°37′22.1"

N22°55′27.1"

15.48

 

附表9  2-1-1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序号

水源地名称

水源地类型

水源地使用状态

取水口坐标(经纬度)

保护区类型

陆域

范围

2-1-1A

东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湖库型

现用

水库坝首向上游10

二级保护区(陆域)

水库正常水位线以外、径向距离不小于1000 米范围内的汇水区陆域,上述支流两岸纵深不小于1000米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范围内的养殖水域滩涂为限制养殖区

2-1-1B

石楞水库水源地限养区

湖库型

现用

E108°27'54N22°58'51

二级保护区

(陆域)

一、二级保护区水域的汇水区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范围内的养殖水域滩涂为限制养殖区

2-1-1C

西云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湖库型

现用

西云江水库坝首上游10米处

二级保护区

(陆域)

水库正常水位线以外、径向距离不小于2000米范 围内的汇水区陆域,水库大坝以下不小于1000米范围内的陆域, 北面入库支流两岸纵深不小于 1000 米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范围内的养殖水域滩涂为限制养殖区

 

附表10  2-1-2乡村集中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序号

水源地名称

水源地类型

水源地使用状态

保护区类型

陆域

范围

2-1-2A

昆仑镇九塘社区人饮工程水源地

河流型

现用

二级保护区

(陆域)

保护区水域沿岸纵深不小于1000米的汇水区陆域,北面与西面不超过县界。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范围内的养殖水域滩涂为限制养殖区

2-1-2B

三塘镇同仁村人饮工程水源地

河流型

现用

二级保护区

(陆域)

一级水域保护区下游边界-狮子岭处向北沿着分界线一直划至468.8高点再向东沿着分界线划至445.8高点-437.2高点-437.5高点-一级水域下游边界所围成的区域。一级陆域保护区除外。

范围内的养殖水域滩涂为限制养殖区

附表11 2-2 河、库型限制养殖区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主要划定区域

2-2

河、库型限养区

2-2-1

在册水库型限养区

2-2-1A 那文水库 水域范围:常年水位线以下全部水域。面积:0.59km2

2-2-1B 云龙水库 水域范围:常年水位线以下全部水域。面积:4.95km2

2-2-1C 特进水库 水域范围:常年水位线以下全部水域。面积:2.55km2

2-2-2

河沟型限养区

河面宽度小于10m的河流支流及河沟。(全部河段划定限养,并限定非拦网、筑坝的形式开展养殖。)

 

附表12  3-1-1池塘养殖区

 

镇(办)

现有规划水域地理位置(村、社区)

规划养殖面积(亩)

当前主要品种

及养殖模式

规划推广品种及养殖模式

三塘镇

四塘社区、四塘煤矿社区、平垌煤矿社区、里罗煤矿社区、三塘社区、三塘村、那况村、围村村、大邓村、那陀村、福禄村、路东村、降桥村、那笔村、同仁村、建新村、六村村、创新村

4000

主养罗非鱼、混养草鱼、鲢、鳙、鲤等

黄颡鱼、淡水石斑等循环水养殖或鱼菜共生模式

五塘镇

五塘社区、西龙村、英广村、坛棍村、友爱村、民政村、永宁村、四平村、沙平村、两山村、七塘村、王竹村、六塘村、四六村

6740

主养罗非鱼、混养草鱼、鲢、鳙、鲤等

黄颡鱼、淡水石斑等循环水养殖或鱼菜共生模式

昆仑镇

九塘社区、昆仑村、群星村、联光村、太昌村、八塘村、黄宣村、富兴村、平地村

300

主养罗非鱼、混养草鱼、鲢、鳙、鲤等

黄颡鱼、淡水石斑等循环水养殖或鱼菜共生模式

合计


11040



 

附表13  3-1-2山塘水库养殖区

 

镇(办)

现有规划水域地理位置(村、社区)

规划养殖面积(亩)

主要品种及养殖模式

规划推广品种及养殖模式

三塘镇

四塘社区、四塘煤矿社区 、平垌煤矿社区、里罗煤矿社区、三塘社区、三塘村 、那况村、围村村、大邓村、那陀村、福禄村、路东村 、降桥村 、那笔村、同仁村、建新村、六村村、创新村

690

主养罗非鱼、混养草鱼、鲢、鳙、鲤等

主养鲢、鳙、匙吻鲟,套养鳜、鲤、鲴的净水渔业模式

五塘镇

五塘社区、西龙村、英广村、坛棍村、友爱村、民政村、永宁村、四平村、沙平村、两山村、七塘村、王竹村、六塘村、四六村

1900

主养罗非鱼、混养草鱼、鲢、鳙、鲤等

主养鲢、鳙、匙吻鲟,套养鳜、鲤、鲴的净水渔业模式

昆仑镇

九塘社区、昆仑村、群星村、联光村、太昌村、八塘村、黄宣村、富兴村、平地村

10

主养罗非鱼、混养草鱼、鲢、鳙、鲤等

主养鲢、鳙、匙吻鲟,套养鳜、鲤、鲴的净水渔业模式

合计


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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