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城区各相关部门:
根据《兴宁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南兴府办﹝2014﹞40号)的统一部署,由我局具体承担城区“十三五”专项规划中的兴宁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编制任务。目前,规划文本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城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是指导城区民政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使规划更加完善、科学、务实、更具操作性,恳请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并请于11月6日上午下班前将书面意见建议盖章后反馈我局507室(联系电话:3290788,联系人:钟健,传真:3290783)。届时,我局进一步完善后连同各单位意见一并呈报城区人民政府审定印发。
特致此函。
兴宁区民政局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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