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规划计划 > 中长期规划

兴宁区着手编制民政事业“十三五”规划

撰写时间:2015-07-11 15:45     来源:兴宁区民政局   

    兴宁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召开以后,兴宁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早动员、早部署,措施有力,推动“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全面启动民政事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一是明确了民政事业“十三五”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做好兴宁区民政事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坚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不断提高规划编制透明度和社会公众参与度;坚持统筹兼顾,加强各级各类规划衔接协调;坚持体现全面深化民政事业改革、加快民政事业发展转型大方向;体现改善民生、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体现民政部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体现“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民政工作主线,体现民政事业法制化、制度化建设的目标;体现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求,为规划在指导引领民政事业快速发展,服务兴宁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进行了各阶段工作安排。兴宁区民政事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在兴宁区“十三五”规划初稿出台后,用三至六个月时间,完成民政事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首先是在完成民政事业规划编制调研工作;其次是完成规划草案编制、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工作;最后是在年底前按要求向兴宁区报审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三是明确了工作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业务口责任人和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局“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划编制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组建规划编制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十三五”规划工作,做到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形成合力。二要着力工作创新。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要积极适应形势变化,顺应各方面对规划的新期待。要从规划的性质和功能定位、规划编制方法和程序、规划的内容和表现形式等方面进行创新,用改革创新的方法去解决民政事业发展中的问题。要在新理念、新路径、新政策、新举措上下功夫,使“十三五”规划更加适应时代要求,更加符合发展规律,更加反映人民意愿。三要抓紧调查研究。前期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决定规划的质量。面对日益复杂多变的民政事业发展环境与风险挑战,做好民政事业“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全面总结“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经验,深入分析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任务,准确把握所处发展阶段和前进方向,提出切实可行的举措。四要做好保障工作。“十三五”规划工作,涉及民政事业发展的方方面面、时间跨度大、工作任务重,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精心组织,要加强调查研究,保证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目前,兴宁区民政局正在就规划编制工作与兴宁区有关部门进行衔接,拟定规划思路和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主办

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0771-3290201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问题)

国际联网备案号:45010202000009  桂ICP备11001242号-1  网站标识码:4501020001

桂公网安备 450102020001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