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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生态环境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2023-01-31 08:51     来源:兴宁生态环境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五部分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本报告通过南宁市兴宁区政务信息官方网站(http://www.nnxn.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南宁市兴宁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南宁市厢竹大道63邮编:530023;电话兼传真:0771—329093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南宁市兴宁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及其实施细则等精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大力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南宁市兴宁生态环境局充分利用局官方网站公开信息234条,其中主动公开重要环保工作信息(含政务动态类)42条,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19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受理、审批公示7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南宁市兴宁生态环境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南宁市兴宁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加强规范文件类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在起草文件类政府信息时均明确设置文件的信息公开属性。对公开信息逐级审批、层层把关,做到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核、主要局领导审核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合规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南宁市兴宁生态环境局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门户网站这一有效载体,及时将本局工作情况和重要活动信息在网站上主动公开,并适时更新。向社会公开了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电话、领导调整情况等内容,公开兴宁区生态环境保护“便民服务绿卡”,以便第一时间受理兴宁区居民的环保需求。发布《2022年南宁市兴宁生态环境局“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进一步强化普法主体责任,助力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2南宁市兴宁生态环境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确保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南宁市兴宁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不够完善、信息公开覆盖面小、公开手段单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仍需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南宁市兴宁生态环境局将深入贯彻《条例》精神加以改进: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研究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新方法;二是寻求政务公开新途径,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覆盖面,切实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三是加强信息梳理,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开;四是加强人员培训,普及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业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南宁市兴宁生态环境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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