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南宁市兴宁区自然资源局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南宁市兴宁区自然资源局网站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宁市兴宁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人民政府副楼305,邮政编码530023,电话0771-2100136,传真0771-2100137,电子邮箱zyzyj@nnxn.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机制,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文件自成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公开。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约14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依申请公开信息3件,其中2件为自然人申请,1件为法人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按照政府信息公开送交规定,及时送交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文件,确保“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政府信息及时更新,方便群众查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网站设置机构职能、领导简介、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栏目。2022年通过网站发布了许可事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取得行政执法证人员名单、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定期维护网站,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快速获取信息,更好地提供办事服务。
(五)监督保障。根据政务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及时更新预(决)算、工作动态、监督方式等各类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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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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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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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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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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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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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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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2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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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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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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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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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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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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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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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南宁市兴宁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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