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南宁市兴宁区自然资源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南宁市兴宁区自然资源局子站上公布(www.nnxn.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宁市兴宁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人民政府附楼305,邮政编码530023,电话0771-2100136,电子邮箱guotuxn@2100136)。
一、 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我局2020年度主动公开文件23件。
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我局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自然资办〔2019〕1105号),公开土地征收预公告25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政务公开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做好征地片区综合地价政务公开,2020年10月,我局已将区片地价文件上传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
公示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2020年应公示非油气矿业权15宗,已公示15宗,公示率100 %;2020年应公示探矿权2宗,已公示2宗,公示率100 %,人工抽检8宗,基本合格8宗,合格率100%。公示信息在自然资源部网站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人大代表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方面情况。承办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5件(已答复5件)、承办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9件(已答复9件)、承办兴宁区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6件(已答复6件)、承办兴宁区政协八届六次会议提案6件(已答复6件)、办理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闭会期间代表建议1件。办理结果未在网站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子网站,公开栏目包括单位职能、政务动态、通知公告、信息公开、领导班子、办事指南、联系方式、预决算、举报方式。
在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南宁市兴宁区自然资源局子站,公布我局机构设置、办公地址、权责清单等信息、2019年度部门决算、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计划清单、“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行政许可的执法决定信息、土地征地预公告等。
根据《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城乡规划领域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南自然资发〔2020〕1028号)的要求,我局制定了目录,在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兴宁区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兴宁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020年,我局无公务员招考,此项不涉及。
2020年1月—12月,我局已按规定在网站公开行政许可决定信息(临时用地审批)4件、加装户外电梯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公示1件、城乡规划批前公示1件。根据工作职责,我局不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2020年1月,我局已在网站公开我局2019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6 | 0 | 10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0 | 15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99563.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接收、办理情况。2020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自然人申请4件、占100%;商业企业申请申请0件、占0 %;其他组织申请0件,占0 %。
已答复申请4件(其中2件为同一申请人的2个申请,我局合并作1件答复),其中予以公开3 件,占75 %;部分公开0件,占0 %;本机构不掌握相关信息1 件,占25 %;其他办理结果0 件,占0 %。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此项无。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工作人员仍需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南宁市兴宁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职权事项。我局全面梳理了本部门的权责事项,梳理后保留行政许可 5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临时用地审批、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行政处罚0项、行政强制0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检查0 项、行政奖励 0项、行政确认6项〔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依申请更正登记、依职权更正登记、建设工程规划核验(验收)〕、行政裁决0项、其他行政权力 0项,合计 11项。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办结行政许可104件,其中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5件(以我局名义作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94件(以我局名义作出33件、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名义作出61件)、临时用地审批4件(以我局名义作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1件(以我局名义作出)。我局的规划行政许可使用的是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统一的规划审批业务系统,规划类别的行政许可决定信息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上公布。
(三)行政确认办理情况。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收到申请办理集体不动产登记发证材料15宗,办结15宗;办结建设工程规划核验(验收)140件(以我局名义作32件、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名义作出108件)。行政确认(不动产登记)是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名义作出,不在我局网站公布;规划类的行政确认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上公布。
南宁市兴宁区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