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2024年南宁市兴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等有关规定,经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拟聘用黄丽梅同志(附件)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兴宁区卫生健康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5年3月1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兴宁区卫生健康局,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1日-3月19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兴东路55号907办公室,邮政编码:530023
监督电话:0771-3370900、0771-3211965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南宁市兴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第三批)
南宁市兴宁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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