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兴宁区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贯彻落实《南宁市兴宁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扎实推进农业农村及水利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普法宣传教育
一是结合“广西壮族三月三”“民法典宣传月”等节点,开展“法律三进(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活动45次,覆盖群众1400余人,发放宣传材料25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50余人次。二是将普法融入行政许可、执法检查等全过程,通过“一对一”宣讲、现场答疑等方式,实现执法与普法有机结合。
(二)提升队伍法治素养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完成2024—2025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参考率与通过率均达100%。二是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专题培训,强化理论武装,推动学用结合。三是扎实推进执法人员专业培训,组织全员参加自治区行政执法公共法律知识在线培训及南宁市行政执法线上培训,并选派10名常态化执法人员参加水行政执法骨干培训、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等专项业务培训,系统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实务能力。四是鼓励干部职工在竞赛中锻炼提升,叶青青同志在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中荣获个人第一名,并作为核心成员助力广西代表队在全国比赛中获得团体三等奖。
(三)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管
聚焦农业、水利关键领域,严厉打击违规调运、农资制假售假、非法取水、侵占河道等违法行为。2025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50人次,开展水行政执法检查30余次,开展农业执法检查90余次,开展农机联合执法132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116家、饲料厂2家,检查农业机械138辆,下发整改通知书18份,完成种养殖业质量安全监督抽检445批次,全年处理举报投诉、信访派件等333起,办理案件41件,罚没金额369.98万元。水行政执法成效显著,工作经验被南宁市水利局纳入《全市水行政执法动态信息》予以通报表扬,并在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视频调度会上作典型发言。
(四)规范决策程序与政务公开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2025年完成5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二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4名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支撑。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公开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信息。全年受理行政许可申请178宗,批准157宗;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18次,抽查企业18家,未发现整改问题,相关结果均按规定公示。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第一责任
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带头学习领会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通过专题学习、集中研讨等方式,持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推动法治思维融入农业农村工作各方面。
(二)加强统筹谋划,健全工作机制
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总体规划和年度重点任务。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常态化开展案件研讨、依法行政培训与案卷评查,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三)坚持以上率下,营造法治氛围
将宪法、民法典及涉及农业和水利的法律法规列为党组会、局务会常态学习内容,通过案例教学等方式深化理解。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作用,带动全局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执法存在短板。因新兴领域和新型问题不断涌现,部分执法行为面临法律适用依据不明确或存在空白的困境,导致对相关行为的定性、查处存在困难。同时,随着执法办案要求的不断提高,现有执法装备和科技应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质升级,以适应复杂情况下的高效取证和精准执法需求。
(二)法治应用能力有待加强。部分执法人员在面对新型或复杂案件时,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深度和灵活运用能力尚显不足,运用法治思维破解执法难题的实效性需进一步强化。
(三)普法宣传方式有待创新。在针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法律法规开展宣传时,现有方式的生动性和吸引力不足,政策解读与群众日常生活和实际需求的结合不够紧密,导致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有限,宣传实效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执法协同效能有待提升。面对部分职责交叉的执法事项,需进一步强化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和公安等相关部门的主动对接和协同配合,优化联合执法与信息互通机制,推动形成更加顺畅高效的跨部门协作格局。
四、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着力提升执法规范与效能。针对新兴领域法律适用中的实际问题,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与适用梳理。同时,加快执法装备更新与技术应用,推广使用现代科技手段辅助取证,提升复杂案件的查处能力和效率。
(二)强化法治思维与专业能力培训。建立常态化学法机制,围绕农业和水利执法中的新型、复杂案例开展专题培训和研讨,重点提升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深度与实战应用能力。
(三)持续提升普法宣传实效。深化“法律三进”等活动载体,针对涉及农业和水利等专业性较强的法规,编制通俗解读材料,丰富宣传形式,推动法治宣传更贴近群众生产生活。
(四)健全跨部门协同执法机制。主动对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和公安等部门,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与联合执法流程,推动形成职责清晰、衔接顺畅的执法协作体系。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南宁市兴宁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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