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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2026—2027年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督管理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询价函

撰写时间:2026-08-10 15:58     来源:兴宁区农业农村局   

各有关单位:

为了确保资金利用的合理、合法、高效,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条件下,南宁市兴宁区农业农村局拟开展兴宁区2026年—2027年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督管理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采购工作,现将采购信息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兴宁区2026年—2027年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督管理服务项目招标代理。

二、项目概况

项目投资约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根据《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美丽广西建设专项考核方案〉的通知》(桂环督办函〔2025〕73号)和《关于印发〈2025年度南宁市综合绩效考评兴宁区指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南兴绩发〔2025〕4号)精神,委托第三方协助我城区做好水土保持年度考核,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在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上报系统信息录入和验收信息录入,生产建设项目全覆盖检查,年度多批次扰动图斑复核、日常巡查,事中事后评估,天地一体化监管报告填写等一系列工作。

三、项目技术服务需求 

负责对项目进行招标代理服务。

四、技术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参加本项目服务供应商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招标代理等服务职能或业务范畴,能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能够按期规范完成任务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良好的社会声誉,有一项及以上服务类项目招标业绩。

(四)具备所承担技术服务类型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如有违法违纪和失信行为不良记录或往年完成项目质量不好的机构,不得承担培训任务。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需提交的报价材料文件

(一)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有效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

(四)项目实施建设技术服务方案,供应商自定格式,采购单位根据技术服务价格、质量、服务内容等择优选择技术服务单位。

以上报价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询价期限 

本次询价期限为2026年8月11日—2026年8月13日。

七、报价方式 

本次询价只接受线上报价,不接受线下报价。以上材料请在询价规定时间内盖章报送扫描件到兴宁区水利局邮箱xnfxb@163.com。为防止企业报价泄露,所发材料必须加密并附上报价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材料未加密视为无效报价。

联系人:庞立志,联系电话:0771-3290776。

地  址: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主楼6层。

 

  

               南宁市兴宁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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