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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民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撰写时间:2026-01-29 11:44     来源:南宁市兴宁区民政局   

2025年以来,城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为城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城区民政局共办理行政许可20件,行政处罚11件,行政确认6544件,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出台。

二、主要做法

(一)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压实领导责任,筑牢法治建设根基。局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一是统筹谋划推进,将法治建设纳入民政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把普法学习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局党组会领学7次。二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学法用法制度,组建普法宣传队伍,健全法治宣传教育网络,为工作开展提供坚实支撑。三是压实考核责任,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核心内容,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指导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落实,按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

2.带头学法用法,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局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要求,以自身示范带动队伍法治素养提升。一是强化法治学习,2025年多次主持局党组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学习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和相关讲话精神,全员参与城区司法行政部门和上级民政部门组织的学法执法培训考试,以考促学提升学习实效。二是聚焦业务学法,带领全局干部职工重点学习《社会救助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登记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核心法规,熟练掌握履职必备的法律知识,为依法开展民政工作筑牢基础。

3.规范决策流程,提升法治运行效能。以制度化建设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严格决策程序,对涉及民政业务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尤其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严格执行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程序,事前开展充分调研、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二是完善内控机制,从细化管理、严格要求、追求实效出发,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和民主决策,保障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三是推进政务文件公开88份,在官方信息网站及时、准确公开民政工作内容、办事程序和服务方式,动态更新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优化便民服务环境。

(二)突出宣传教育,提高法治意识

1.深化普法宣传,传递民政法治理念。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开展精准普法。依托8次宣传活动,组织人员开展现场咨询,派发宣传资料,面对面解答群众关于民政政策法规的疑问,推动普法宣传走进基层、贴近群众。同时,通过印发宣传手册等形式,持续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养老服务条例》《社会救助法》等重点法规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对民政法治政策的知晓度和认同感。

    2.分层推进法治学习培训。为增强法治学习的实效性,分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具体执法人员两个层面分别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并把自学与互学、学习与测验、学习与培训相结合,切实增强了本局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与业务能力。

(三)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内部监督

1.深化监督实效。落实“谁办事、谁负责”,由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各业务口及下属二层机构,重点检查行政执法考核评估、政务办理督查、承诺服务等制度落实及法定职责履行情况。坚持内部检查与外部监督结合,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问题立行立改。

2.健全公开机制。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报送、保密审查等制度,编制公开指南及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通过民政局官方网站公开发布。2025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务文件88条,2026年持续优化公开效能。

3.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完成107家社会组织年检,参检率73.3%;依法依规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治理,撤销11家相关组织,2026年持续强化社会组织监管。

三、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素养不足,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的融合深度不足,在解决复杂民生问题时,运用法治手段的主动性和精准性有待提升;二是法治宣传内容丰富性不足,宣传内容主要集中在民政工作有关的法律范围内,未能体现法治的多元化;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不多,主要以培训、集中学习为主,未能完全激发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

四、2026年工作计划

2026年,我们将深化对全面推进法治建设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增强法治政府建设自觉,坚持法治建设与职能转变、工作方式优化、民政工作运行机制完善相结合,推动法治建设贯穿民政业务全流程各环节。

(一)强化政治引领,夯实法治基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治工作全过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守正确政治方向。深化思想学习领悟,打造“忠诚、专业、敬业、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抓实内部普法,提升法治素养。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知识、新颁法律法规及《慈善法》《社会救助法》等民政专业法规纳入干部培训重点。健全局班子集体学法、领导法治讲座机制,推进年度法治培训常态化,强化干部职工“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法治观念。

(三)拓展社会普法,营造法治氛围。依托“12·4”国家宪法日、中华慈善日等节点,通过现场活动、传单海报等传统载体开展民政法律宣传。充分运用网络等新媒体,整合普法阵地资源,构建全方位宣传格局,提升普法实效性,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树立民政系统良好社会形象。

(四)规范行政执法,提升执法效能。严格落实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明确执法主体与权限,优化行政许可等执法流程,细化自由裁量权标准。健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责任制及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尊重生效复议决定和法院裁判,完善案例分析通报制度。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常态化开展民政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督查。

 

 

南宁市兴宁区民政局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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