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综合业务 | 政策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2 | 监督 | 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3 | 最低生活保障 | 政策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管理制度(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操作规程(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和财产认定办法(试行)》、《南宁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自治区、南宁市、县(区、开发区)其他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4 | 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5 | 最低生活保障 | 审核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6 | 审批 信息 | 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7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政策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特困人员认定操作规程》、《南宁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自治区、南宁市、县(区、开发区)其他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8 | 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供养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9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审核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终止供养名单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10 | 审批 信息 | 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11 | 临时救助 | 政策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宁市临时救助办法》,自治区、南宁市、县(区、开发区)其他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12 | 临时救助 | 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13 | 审核 | 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名单、救助金额、救助事由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兴宁区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撰写时间:2020-11-13 10:05 来源:兴宁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