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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2023-01-31 16:13     来源:兴宁区教育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由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兴宁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全文公开。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助力保障教育公平和提升教育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全面落实主动公开在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90条,其中通知公告106条,政务公开38条,教育督导、政策法规等其他信息46条。按期公布年度预、决算信息、年度绩效任务及完成情况,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及时更新办事服务事项,做好教师公开招聘、教师资格认定等公示公告和重大决策意见征集。推进执法公开,及时公布公开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工作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等信息,不断提高执法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没有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凡属于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力和义务的文件,均按《条例》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二是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学习,进一步明确规范专栏内容范围、信息发布格式、操作方法等,确保局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准确、及时、严谨。三是做好门户网站政府信息管理,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复查审查,对公开属性变化的信息进行动态调整2022年开展政府门户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专项排查一次,修改教育局门户网站错误表述28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科学规范建立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将教育领域相关信息予以公开,提高教育行业的透明度。形成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体,官方微信公众号为辅助的“二位一体”政府信息公开体系。一是利用政府门户网站重点做好“教育概况、民办学校、招生管理、财务信息、学生管理、教师管理、重要政策执行情况、教育督导”信息的公开二是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持续拓宽公开渠道,以多种形式实现信息更新,确保政务动态全面公开。2022年,积极配合各级部门报送信息稿件,多篇信息投稿被南宁教育微信公众号采用2022年度兴宁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推送教育信息480多条。这些平台的良好运行,得到了各方好评,成为对外发布信息、宣传教育,服务社会公众重要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具体工作责任组织开展政府公开信息互查互评,及时发现信息错误,在信息发布前整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多渠道收集、了解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整改。今年,我局共承办16件城区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实现答复率和满意率100%,为全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部分工作也存在不足一是部分室主动公开意识需要加强;是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需要进一步拓展。

针对以上不足之处,我局将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努力细化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确保政府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二是加强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格式以及规范流程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能力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梳理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便民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数据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通过兴宁区教育局门户http://www.nnxn.gov.cn/rmzfzcbm/jiaoyuju1/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联系。(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邮编:530023,电话3290952,传真:3295150)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2023年1月30日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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