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询价函
各潜在供应单位 :
我局拟就南宁市兴宁区十里花卉长廊治超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系统项目牌制作开展采购工作,现特发询价函,请有意向各潜在供应单位于公告发布5个自然日内将报价书面材料报送我局:
一、拟采购项目名称:南宁市兴宁区十里花卉长廊治超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系统项目。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1 | 网络 | 网络(电路,100M) | 2 | 条 |
2
| 南宁市兴宁区十里花卉长廊治超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系统项目 | 动态称重子系统 | 1 | 项 |
车牌识别及抓拍子系统 | 1 | 项 | ||
监控子系统 | 1 | 项 | ||
激光外廓测量子系统 | 1 | 项 | ||
信息匹配子系统 | 1 | 项 | ||
情报发布子系统 | 1 | 项 | ||
指挥中心应用平台系统 | 1 | 项 | ||
合同期2年,质量保证期2年。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项目服务,具备法人(或负责人)资格的供应商;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报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供应商需提交的报价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法人身份证。
3.报价表(自行提供)。
4.设计样式(简图)
(以上报价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接收报价文件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自然日,将报价文件和相关材料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局。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4楼404办公室,联系人:王工,联系方式:0771-3290420,。
南宁市兴宁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