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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科学技术协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2022-01-25 17:20     来源:兴宁区科协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南宁市兴宁区科学技术协会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兴宁区政务信息网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宁市兴宁区科学技术协会联系(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邮编:530023,电话:0771—3290217,传真:0771—329095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会积极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区委、政府的部署工作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一)落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会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政务工作按照自治区、南宁市和城区政务公开有关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2021年,依托兴宁区政务网,依法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1条,其中政务动态类43条,通知公告类13条,其他信息类4条,保证了我会的重点政务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全面。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度,我会没有收到任何单位和群众要求获取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2021年,我会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制度、保密审查等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及时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作进一步充实完善。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安排专人定期撰写工作动态,分管领导初步审核,主要领导进一步审查、签字、盖章,办公室专人负责衔接报送和信息上传,使我会的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常规化管理的道路。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2021年,我会主要依托兴宁区政务网公开政府信息,载体运行正常,对需要公开的信息做到及时更新、补充完善,没有发布、刊登任何虚假、不完整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1年的政府信息工作公开工作中,我会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机制,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协会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等工作,从组织上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按照城区政务办的工作要求,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并安排人员参加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自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自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三 、本年度办 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  只计这一 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 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 人无 正当理 由逾 期不补 正 、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 缴纳费用 、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和规定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在2022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协会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稳定的信息公开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联络人员与各业务组的衔接与沟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全面。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和培训,着力提高信息公开意识,继续贯彻实施《条例》,深化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注重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的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具体,更加贴近群众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南宁市兴宁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1月25日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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