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共服务 > 主题服务 > 医疗卫生 >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 > 政策文件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南宁市工伤预防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撰写时间:2026-04-01 10:30     来源: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参保单位:

根据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南宁市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南人社规〔2022〕3号)规定,为更好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做好2025年度南宁市工伤预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伤预防项目内容

2025年工伤预防项目培训和宣传重点突出内容为:近年来工伤预防等工伤保险政策;符合本年度所确定的工伤预防重点领域行业职业特点的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的政策法规、管理知识、操作技能和典型案例等。具体内容由申报机构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并在申报中明确。

二、2025年南宁市工伤预防重点领域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2025年南宁市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的通知》(南人社发〔2025〕12号)明确,2025年南宁市工伤预防重点领域为: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四类行业,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制造业,金属制品业,其他采矿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其他服务业。

三、申报主体及条件要求

(一)2025年度南宁市工伤预防项目申报主体为:南宁市参保的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

(二)条件要求:提供工伤预防服务的机构应具备南人社规〔2022〕3号文规定的条件。

四、申报程序

南宁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2025年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组织本系统的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申报;申报项目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预防项目经评审确定后,由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通知项目实施单位并签订服务协议。

五、申报材料

(一)工伤预防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二)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2);

(三)申报机构合法登记(注册)证(复印件);

(四)申报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开展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信息技术等情况材料。

六、申报项目金额

每个项目金额在20万元以内。

七、其他事项

(一)请申报机构于2025年11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10份报至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南二里4号九楼911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nnsrsjsbk@163.com。

(二)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表格可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互动12333—下载中心)下载,网址:http://rsj.nanning.gov.cn/。

(三)相关申报事宜可咨询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联系人:梁超、梁秋荻,联系电话:0771-5520893。

附件:1.南宁市工伤预防项目申报书

2.南宁市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主办

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0771-3290201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问题)

国际联网备案号:45010202000009  桂ICP备11001242号-1  网站标识码:4501020001

桂公网安备 450102020001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