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化肥等34种产品质量开展了2024年度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概况
本次抽查产品为化肥等34种产品,共抽查703家企业(销售者)生产(销售)的1038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经检验,检出41批次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3.77%。
二、抽查情况
(一)化肥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74家生产企业(销售者)的122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119批次,不合格3批次,总体不合格发现率为2.46%。其中,生产领域抽查33家生产企业的48批次产品,合格48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流通领域共抽查41家销售者的74批次产品,合格71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4.05%。抽查产品涵盖复合肥料、掺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等,检验项目涵盖总养分(总氮、有效磷、氧化钾)、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硝态氮、粒度、氯离子、单一中量元素、单一微量元素等项目等。不合格项目涉及氯离子、微量元素(锌)。
(二)电线电缆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31家生产企业(销售者)的40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40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其中,生产领域抽查23家企业30批次产品;流通领域抽查8家销售单位10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包括结构尺寸、电性能、绝缘机械性能、护套机械性能试验等。
(三)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11家生产企业的20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20批次,不合格0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包括产品外壳的防护等级、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成套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与保护电路之间的有效接地的连续性、内装元件的组合、内部电路和连接、外接导线端子、机械操作、介电性能、布线、操作性能和功能等。
(四)食品相关产品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55家生产企业(销售者)的65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65批次,不合格0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其中,生产领域抽查43家企业的53批次产品;流通领域抽查12家销售单位的12批次产品,均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抽查产品涵盖复合膜袋、包装袋、聚乙烯吹塑薄膜、食品用塑料容器、一次性餐具、瓶盖、纸杯等。食品用塑料包装膜、袋、片材产品重点抽检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直角撕裂力、剥离力、热合强度、水蒸气透过量、氧气透过量、摩擦系数、抗摆锤冲击性能、耐压性能、跌落性能等项目;食品用塑料容器产品重点抽检密封性能、跌落性能、耐寒性能等项目;纸杯产品重点抽检感官指标、渗漏试验、杯身挺度以及卫生指标、微生物指标等项目。
(五)食品用洗涤剂产品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16家生产企业的20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19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5%。检验项目包括总活性物含量、PH(25℃,1%溶液)、荧光增白剂、甲醇、甲醛、砷、重金属、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不合格项目为PH值。
(六)过度包装产品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14家生产企业(销售者)的25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23批次,不合格2批次,总体不合格发现率为8%。其中,生产领域抽查1家企业的2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流通领域抽查13家企业的23批次产品,合格21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8.7%。检验项目包括包装空隙率和包装层数。不合格项目为包装空隙率。
(七)铝合金建筑型材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2家生产企业的4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4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抽查产品为喷粉型材产品,检验项目包括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壁厚尺寸、尺寸偏差、膜层性能等。
(八)钢筋混凝土排水管产品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取15家生产企业的15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15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涵盖外压荷载、保护层厚度、外表面裂缝、露筋、管壁壁厚等。
(九)人造板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22家企业生产的25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23批次,不合格产品2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8%。重点对中密度纤维板、刨花板、普通胶合板、细木工板、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等产品的密度、板内密度偏差、含水率、静曲强度、弹性模量、 内胶合强度、表面胶合强度、浸渍剥离、吸水厚度膨胀率、胶合强度、 甲醛释放量等项目进行抽样检验。不合格产品为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不合格项目为胶合强度。
(十)建筑防水卷材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取6家生产企业的16批次产品,其中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3 批次,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4 批次,湿铺防水卷材9 批次,经检验,合格16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的检验项目为可溶物含量、耐热性、低温柔性、不透水性、拉伸性能、热老化、渗油性、接缝剥离强度、胎基材料;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的检验项目为可溶物含量(PY 类)、拉伸性能、钉杆撕裂强度(N 类)、耐热性、低温柔性、不透水性、剥离强度、惨油性、持粘性、热老化、热稳定性(N 类)、自粘沥青再剥离强度(PY类)、胎基材料;湿铺防水卷材的检验项目为可溶物含量(PY 类)、 拉伸性能、撕裂力、耐热性、低温柔性、不透水性、剥离强度、惨油性、持粘性、热老化、热稳定性、胎基材料。
(十一)井盖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7家企业(销售者)12批次样品,经检验,合格12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其中 ,生产领域抽取3家企业的5批次产品,通领域抽取 4家销售者的7批次产品。检验项目为承载能力。
(十二)预拌混凝土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57家生产企业70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70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包括坍落度、坍落度经时损失、扩展度、水溶性氯离子含量、抗压强度、抗渗性能(有设计要求时)、抗氯离子渗透性能(有设计要求时)。
(十三)水泥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6家生产企业6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6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包括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胶砂流动度、保水率、三氧化硫、氧化镁、烧失量、不溶物、氯离子、放射性、水溶性铬(V)等。
(十四)热轧带肋钢筋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4家销售者的6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6个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涵盖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实测抗拉强度与实测屈服强度之比、实测屈服强度与屈服强度特征值之比、最大力总伸长率、弯曲、反向弯曲、重量偏差、化学成分等。
(十五)冷轧带肋钢筋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1家生产企业的6批次样品,经检验,合格6个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涵盖规定塑性延伸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强屈比、弯曲、横肋中点高、横肋间距、横肋间隙、重量偏差等。
(十六)塑料管材管件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4家生产企业8批次样品,经检验,合格8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抽查产品涵盖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给水用聚乙烯(PE)管件、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件4种,检验项目包括规格尺寸、静液压强度、熔体质量流动速率、氧化诱导时间、断裂伸长率、纵向回缩率、密度、维卡软化温度、拉伸屈服应力、落锤冲击试验、坠落试验、烘箱试验、卫生性能等。
(十七)消防产品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取37家生产企业(销售者)的42批次样品,经检验,合格39批次,不合格3批次,总体不合格发现率为 7.1%。其中,抽查生产领域 28 家企业的32批次产品,合格30批次,不合格 2批次,不合格样品发现率为 6.2%;抽查流通领域 9 家销售者10 批次产品,合格9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样品发现率为10%。抽查产品包括手提式灭火器、消防箱、阻燃板、防火玻璃等4种,检验项目涵盖各产品主要性能,不合格项目为:阻燃胶合板的单体燃烧(1 批次)、非隔热防火玻璃的耐火性能(1 批次))、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灭火剂充装量(1 批次)、20℃喷射性能(1 批次)、灭火剂检验第一主要组分含量)(1 批次)、爆破试验(1 批次)。
(十八)配装眼镜产品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 9 家销售者的10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产品10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包括产品的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柱镜轴位方向偏差、光学中心水平偏差、水平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 光学中心垂直互差、镜片材料和表面质量、光透射比(可见光谱区)、镜片的基准点厚度、镜架外观质量、装配质量等。
(十九)中小学生校服产品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了15家销售者的20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13批次,不合格7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35.0%。检验项目包括:纤维含量、耐碱汗渍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光色牢度、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不合格项目为耐光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及耐湿摩擦色牢度。
(二十)儿童玩具产品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流通领域16家销售者销售的 30 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30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检验项目涵盖可迁移元素:镉(Cd)、铬(Cr)、铅(Pb)、汞(Hg)等。
(二十一)农用薄膜产品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取5家生产企业的 16 批次产品,其中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 以下简称地膜)7 批次,农业用聚乙烯吹塑棚膜( 以下简称棚膜)9 批次。经检验,合格16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棚膜的检验项目为拉伸强度(纵、横向)、断 裂标称应变(纵、横向)、直角撕裂强度(纵、横向)、透光率、 雾度。其中部分棚膜为A类产品,免做光学性能的透光率、雾度。地膜的检验项目为拉伸负荷(纵、横向)、断裂标称应变(纵、 横向)、直角撕裂负荷(纵、横向)。
(二十二)车用成品油等产品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47家销售者的 115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115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抽查产品包括车用汽油、车用柴油、车用尿素水溶液、汽油机油和柴油机油等5类,检验项目按相应实施规范及细则的要求进行。
(二十三)电动自行车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取7家生产企业(经营者)的10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9批次,不合格1批次,总体不合格产品发现率 10.0%。其中,生产领域抽取3家企业的6批次产品,合格样品 6 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流通领域抽取4家销售店的4批次样品,合格3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 25%。检验项目包括车速限值、 制动性能、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尺寸限值、车速提示音、淋水涉水性能、电气强度、制动断电功能、充电器等。不合格项目为车速提示音。
(二十四)电动自行车用铅酸蓄电池产品
本次监督抽查所共抽取共抽查7家销售者的8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8 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为产品的极性、2hr 容量、能量密度、耐振动能力、防爆能力等。
(二十五)移动电源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取6家销售者的6批次样品,经检验合格6批次,不合格产品 2 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 33.3%。检验项目包括产品的常温下的有效输出容量、短路保护、自由跌落、常温外部短路、热滥用等。不合格项目为有效输出容量、热滥用。
(二十六)延长线插座产品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 7 家销售者的 10 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9批次,不合格产品 1 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10%。检验项目包括标志、尺寸检查、防触电保护、防潮、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拔出插头所需的力、耐热、绝缘材料的耐非正常热、耐燃和耐电痕化等。不合格项目为耐热。
(二十七)室内加热器产品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 8 家销售者的 10 批次样品,不合格产品 1 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 10%。检验项目包括产品的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结构(不包括第 22.46 条的试验)、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等。不合格项目涉及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
(二十八)危险化学品产品
本次监督抽查包括工业用甲醛溶液和工业磷酸两类,共抽查 3 家生产企业 4 批次的产品,经检验,合格4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产品(工业用甲醛溶液和工业磷酸)的密度、甲醛、酸、色度、磷酸、氯化物、 硫酸盐、铁、砷、重金属等。
(二十九)烟花爆竹产品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 29 家销售者的 71 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61批次,不合格产品 10 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 14.1%。烟花爆竹产品(除组合烟花外)的检验项目为销售包装标志、销售包装、外观、最大允许药量等 ;组合烟花产品的检验项目为:销售包装标志、销售包装、外观、单个产品允许最大装药量、单筒药量等。不合格项目涉及销售包装标志。
(三十)卫生纸产品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12家生产企业(销售者)的15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15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其中,抽查4家生产企业的5批次产品,8家销售者的10批次产品(含3家网络销售者的5批次产品),均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为横向吸液高度、抗张指数、柔软度、尘埃度、大肠菌群、细菌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
(三十一)纸巾纸产品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12家生产企业(销售者)的15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15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其中,抽查4家生产企业的5批次产品,8家销售者的10批次产品(含3家网络销售者的5批次产品),均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为横向吸液高度、横向抗张指数、纵向湿抗张强度、柔软度、尘埃度、亮度(白度)、大肠菌群、细菌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绿脓杆菌等。
(三十二)卫生巾(含卫生护垫)产品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8家生产企业(销售者)的15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15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其中,抽查2家生产企业的5批次产品,6家销售者的10批次产品(含1家网络销售者的5批次产品),均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为细菌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大肠菌群、甲醛含量、可迁移性荧光物质、吸水倍率、吸收速度、PH等。
(三十三)溶解乙炔等产品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取了77家生产企业(销售者)的96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96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其中抽取液化石油气46家企业的50批次产品、天然气17家企业的23批次产品、车用压缩天然气7家企业的13批次产品、溶解乙炔2家企业和2批次产品、工业氧6家企业的6批次产品、工业氮2家企业的2批次产品。液化石油气的检测项目为:蒸气压、组分、总硫、硫化氢、残留物、铜片腐蚀(40℃,1h)、密度(15℃)、游离水;天然气检测项目为:高位发热量、总硫、二氧化碳摩尔分数、硫化氢;车用压缩天然气检测项目为:高位发热量、总硫、二氧化碳、氧气、硫化氢、水露点;溶解乙炔检测项目为:乙炔的体积分数、磷化氢、硫化氢试验;工业氧检测项目为:氧含量体积分数、水;工业氮检测项目为:氮气纯度、氧含量、游离水。
(三十四)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等产品
本次专项抽查共抽取53家销售企业的65批次样品,经检验,合格57批次,不合格8批次,总体不合格发现率为12.3%。抽查产品包括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家用燃气灶、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燃气用连接软管。其中抽取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10家企业的10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家用燃气灶7家企业的7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商用燃气燃烧器具11家企业的11批次产品,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发现率27.3%;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15家企业的15批次产品,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发现率26.7%;可燃气体探测器7家企业的7批次产品,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发现率14.3%;燃气用连接软管15家企业的15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家用燃气热水器检测项目为:安全装置结构要求、燃气系统气密性、燃烧工况、热水性能、表面温升、结构;家用燃气灶具检测项目为:气密性、燃烧工况、温升、安全装置、电点火装置、热负荷、一般结构;商用燃气燃烧器具检测项目为:密封性试验、燃烧工况、表面温升、熄火保护装置、标志、警示;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检测项目为:结构检查、外观、气密性、关闭压力、出口压力、耐冲击性、耐压性、标志;可燃气体探测器检测项目为:外观、报警动作值、量程指示偏差、响应时间、报警重复性;燃气用连接软管执行标准GB 29993-2013《家用燃气用橡胶和塑料软管及软管组合件技术条件和评价方法》的产品检测项目为:尺寸与公差、气密性、耐热性能、耐燃试验、耐压性能、执行标准,燃气用连接软管执行标准CJ/T 490-2016 《 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的产品检测项目为:外观检查、结构与尺寸检查、气密性试验、包覆层阻燃性试验、耐压性试验、标志,燃气用连接软管执行标准GB/T 41317-2022 《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的产品检测项目为:外观、结构和尺寸、软管气密性、软管耐热性、软管耐冲击性、接头耐安装性、标志,燃气用连接软管执行标准CJ/T 197-2010 《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的产品检测项目为:外观、结构与尺寸、软管气密性、耐热性、软管耐冲击性、接头耐安装性、标志。抽查不合格产品为商用燃气燃烧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商用燃气燃烧器具不合格项目是燃烧工况(干烟气中CO);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具不合格项目是关闭压力、出口压力、耐冲击性、标志;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合格项目是报警动作值、响应时间、报警重复性。
三、处理意见
针对本次监督抽查结果反映出的问题,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录入e-CQS系统。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涉嫌假冒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和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要开展现场检查和跟踪抽查,通过核查、约谈等方式依法严肃处理,并实施重点监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督促抽查不合格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质量安全风险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附件:不合格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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