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是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特殊群体,在社会进步过程中贡献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在城镇化进程中做出了重大贡献。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自治区和南宁市均出台并实施了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近年来,全区各地累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存量业务涉及人数较多,补贴资金较大,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还需要新征收土地,被征地农民人数也会随之增多。在政务服务全面提速增效的大环境下,2023年,兴宁区人社局在全区率先推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申领材料多、手续繁、时限长的大难题,切实解决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痛点。
一、坚持简约服务,持续推动“简办快办”
2023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强化“改革攻坚提升年”改革成效,进一步推动兴宁区人社业务“清事项、减材料、压时限”,在兴宁区委、兴宁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下,兴宁区人社局决定对兴宁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发放流程进行改革创新,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兴宁区人社局紧盯群众反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领取流程多、提交材料麻烦的问题线索,充分依托广西“数智人社”信息系统,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补贴发放与待遇领取人员银行信息进行关联,简化补贴告知、准备材料、提交申请各环节,将外部申请和收集材料环节转变为经办机构主动采集信息、主动发放补贴,精简经办流程,参保人无需提供材料、无需提供申请即可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将审核发放补贴共7项流程简化为5项,每个征地项目缩短经办时间将近10个工作日,实现被征地养老保险补贴发放“简便办”“提速办”。自2023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发放流程改革创新以来,兴宁区人社局为1344名被征地农民快速发放养老保险待遇3961.1755万元,顺利解决部分镇、街道反馈的被征地农民领取养老保险补贴发放经办流程长、重复材料多的问题,积极响应为基层减负的号召。
二、坚持扎好基金安全网,严守基金安全底线
2023年以来,兴宁区人社局在持续推行“简便办”改革创新事项的同时,准确把握改革切入点,做到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一是强化人防,做好人员管理、岗位权限制约。二是夯实制防,做到按月抽查经办业务、按季比对疑点数据,事中检验,事后稽核。三是提升技防,做到全流程进系统、全规则入系统、全数据存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锚定特定补贴对象、锚定特定银行信息,杜绝错领、冒领现象发生。四是发挥群防,土地权属确认、补贴方案公示、补贴资金发放均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
三、坚持“惠民利民”,营造经办“新维度”
下一步,兴宁区人社局将继续发扬改革创新、服务群众的精神,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简办快办”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并探索从已建立预存款账户人员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申请和材料申报环节中进行谋划改革,营造经办新维度,坚持“惠民利民”,为政务服务提速增效贡献一份人社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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