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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社会保险基金2023年第四季度基金收支情况公示

撰写时间:2024-03-13 17:05     来源:兴宁区人社局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2017]144号)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第四季度兴宁区社会保险基金参保情况及基金收支、结余情况予以公示。

2023年1-12月,兴宁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人数为86300人,其中领取待遇人数22013人,基础养老待遇标准自2023年7月1日起为每人每月171元,并对65周岁及以上参保的城乡老年居民每人每月加发5元老年基础养老金。各项社保基金收入6901.39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费收入3073.31万元,财政补贴收入3258万元,转移收入38.48万元,利息收入129.28万元,其他收入125.18万元(包括跨年度退回或追回的社会保险待遇1.69万元和被征地农民一次性个账划转123.49万元),委托投资收益277.14万元。各项社保基金支出5013.14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4449.89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471.58万元,丧葬补助金支出76.46万元,转移支出10.67万元,其他支出(退回以前年度社会保险收入)4.54万元。本期结余1888.25万元,上年结余17263.80万元,季末滚存结余19152.05万元。

2023年1-12月,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5146人,领取待遇人数2027人。各项社保基金收入13646.70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费收入11883.9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199.00万元,利息收入62.80万元,转移收入491.05万元,其他收入9.92万元(包括跨年度退回或追回的社会保险待遇8.29万元和滞纳金1.63万元)。各项社保基金支出15117.28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5038.17万元,转移支出66.12万元,其他支出(退回以前年度社会保险收入)12.99万元。本期结余-1470.58万元,上年结余4936.92万元,季末滚存结余3466.34万元;2023年1-12月各项职业年金收入6989.47万元,其中职业年金缴费收入6892.61万元,利息收入19.95万元,转移收入76.92万元。职业年金基金上解上级支出7831.64万元。本期结余-842.17万元,上年结余986.89万元,季末滚存结余144.72万元。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疑问,可向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核实相关情况。

联系人:梁艺曦                联系电话:3290703

 

 

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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