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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养老机构应当符合哪些基本条件?怎么办理登记?

撰写时间:2023-09-14 11:5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网站   

在广西举办养老机构,应当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要求,应当按照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开展服务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拟设立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的,由申请人依法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拟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拟设立公办(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按照规定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在养老机构登记后,应当向民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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