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南兴教许决字〔2025〕21号
广西慧泽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你申请举办南宁市兴宁区稚慧绿地城幼儿园的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南宁市兴宁区稚慧绿地城幼儿园。
办园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平云大道40号南宁绿地城项目售楼部89#楼一层106号—112号及二层202号—209号铺位
举 办 者:广西慧泽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晓明
园 长:李 潇
学校性质: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学校类型:幼儿园
办学内容:学前教育
办学规模:4个班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245010260001688号
有效期限:2025年8月29日至2026年8月28日
二、幼儿园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幼儿活动一日常规,制定教育教学计划,根据幼儿年龄特征和季节特点安排和组织各种活动。严禁使用小学教材和不规范用书,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
三、幼儿园应当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幼儿园各项收费要办理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和标准应报有关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开。
四、幼儿园申请分立、合并、终止办学、变更名称、层次、类别、地址、举办者、法定代表人、园长等应报办学审批机关批准。
五、幼儿园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办学审批机关备案后方可发布。
六、幼儿园隶属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管理,应接受兴宁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检查、监督。
七、幼儿园成立后,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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