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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兴教许决字〔2025〕21号 关于同意设立南宁市兴宁区稚慧绿地城幼儿园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撰写时间:2025-09-15 10:10     来源: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南兴教许决字202521

广西慧泽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你申请举办南宁市兴宁区稚慧绿地城幼儿园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南宁市兴宁区稚慧绿地城幼儿园

办园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平云大道40号南宁绿地城项目售楼部89#楼一层106号—112号及二层202号—209号铺位

者:广西慧泽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晓明

     长:

学校性质: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学校类型:幼儿园

办学内容:学前教育

办学规模:4个班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245010260001688

有效期限:2025829日至2026828

二、幼儿园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幼儿活动一日常规,制定教育教学计划,根据幼儿年龄特征和季节特点安排和组织各种活动。严禁使用小学教材和不规范用书,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

三、幼儿园应当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幼儿园各项收费要办理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和标准应报有关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开。

四、幼儿园申请分立、合并、终止办学变更名称、层次、类别、地址、举办者、法定代表人、园长等应报办学审批机关批准。

五、幼儿园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办学审批机关备案后方可发布。

六、幼儿园隶属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管理应接受兴宁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检查、监督。

七、幼儿园成立后,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202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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