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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兴教许决字〔2023〕30号关于延续南宁市兴宁区乐美幼儿园行政许可决定书

撰写时间:2023-12-07 16:00     来源:兴宁区教育局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南兴教许决字〔202330

南宁市兴宁区乐美幼儿园

关于延续办学许可(更换办学许可证)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规规定,经审核评估,你园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延续你的办学行政许可3,时间为2023211日至2026210

我局原准予的其他行政许可事项不变。请你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兴宁区民政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指导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南宁市教育局或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兴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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