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总责任人:培训科负责人
办理流程:

申请条件:
申请人在申报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享受青年人才生活补助:
1.首次引进到《南宁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单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或《名录》以外的我市其他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单位)的应届博士研究生;从行政隶属或注册登记关系不在南宁市[含市本级、各县(市、区)和开发区]的单位首次引进到《名录》企业的青年人才(包括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技师、初级职称获得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7年起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中级职称获得者,博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获得者等)或《名录》以外的我市其他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单位)的博士研究生;
2.引进到《名录》单位的,引进时间(指引才单位首次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须为名录有效期内且符合《名录》规定的岗位、学历、职称等要求;引进到《名录》以外的我市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引进时间须在2022年9月18日(含)之后;
3.引进后与引才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3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在引才单位依法参加南宁市(或自治区本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个月以上(含6个月);
4.年龄40周岁(含)以下(以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的出生日期为准);
5.申报时仍在首次引才单位就业;
6.须在符合上述条件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
2018年1月1日以后从南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含名录企业)离职,再到《名录》单位工作的人才不在申报范围。
办理程序:
1.线上:申请人通过登录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s://ggfw.nn12333.com:8081/nnmh/)、“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南宁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进行申报,须上传以下材料:
(1)劳动合同扫描件或照片;
(2)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任职文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2.线下:前往南宁市人社服务大厅或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进行申报,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南宁市产业领域急需紧缺青年人才生活申请表》;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3)劳动合同原件;
(4)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任职文件的原件。
收费标准:不收费
结果送达:电话或短信通知办理结果
联系电话:12333、12345、0771-5381316、2626473

打印